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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
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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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8-09 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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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有关规定,东方金账簿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400005)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基金7日年化收益率。 本基金基金合同已于2006年8月2日正式生效。2006年8月8日,本基金资产净值为489,989,508.84 元,每万份基金净收 益为0.4301元,基金七日年化收益率为1.141%。本基金每日分配收益、按月结转份额。以上数据已经本基金托管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复核。 特此公告。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06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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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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