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 2006-08-10 00:00

 

  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中期报告摘要摘自中期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中期报告全文。

  1.2 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董事许刚先生因公未出席本次会 议。

  1.3 公司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公司负责人董事长周赤先生、总经理范鸿喜先生、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邵晓云女士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3.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不适用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3 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适用√不适用

  5.4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5.5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上年度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6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7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不适用

  5.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不适用

  5.8.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5.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不适用

  5.10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由于2006年上半年亏损较大,且航油价格仍居高不下,公司预计本公司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仍为亏损。

  5.11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2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或置入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6.2 担保事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3 重大关联交易

  6.3.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6.3.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0元人民币,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余额0元人民币。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06年上半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06年下半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欠方案实施时间表

  □适用√不适用

  6.6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6.7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不适用

  6.8 未股改公司已承诺股改但未能按时履行的具体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

  利润表

  编制单位: 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周赤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邵晓云     会计机构负责人: 徐放

  7.3 报表附注

  7.3.1 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7.3.2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

  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8月10日

  股票代码:600591     股票简称:G上航     编号:临2006-011

  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0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称“本次会议”)于2006年8月9日在上海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董事许刚先生因公未出席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举行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赤先生主持。

  经审议,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 0票)

  二、审议通过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一致同意提名马名驹先生、叶峻先生、周赤先生、范鸿喜先生、黄大光先生、龚建中先生、戴兰芳女士等7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审议,一致同意提名张桂娟女士、夏大慰先生、秦志良先生、顾肖荣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各位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1。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合法,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合法。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选举。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06年第一次股东大会的议案》。

  (一)会议时间:2006年8月30日(星期三)上午

  (二)会议地址:上海市江宁路212号17楼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四)出席对象:1、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2、截止2006年8月21日(星期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五)会议审议议题:

  1,审议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审议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六)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传真(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登记。

  2、登记时间:2006年8月24日(星期三)上午9:00—11:00,下午1:00—4:30。

  3、登记地点:上海市江宁路212号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底楼售票大厅。

  (七)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信函邮寄地址:上海市江宁路212号21楼证券事务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041

  联系电话:021-62552072

  传真号码:021-62728870

  联系人:张岚、陈晓蕴

  2、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八)委托授权书

  委托人姓名: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股东帐号:                             委托日期:

  持股数:

  受托人对审议事项的授权投票指示: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8月10日

  附件1:

  (此排名按姓氏笔划为序)

  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附件二:

  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张桂娟女士、夏大慰先生、秦志良先生、顾肖荣先生为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八月九日于上海

  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张桂娟,作为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张桂娟

  二○○六年八月九日于上海

  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秦志良,作为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秦志良

  二○○六年八月九日于上海

  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夏大慰,作为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夏大慰

  二○○六年八月九日于上海

  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顾肖荣,作为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顾肖荣

  二○○六年八月九日于上海

  股票代码:600591     股票简称:G上航     编号:临2006-012

  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称“本次会议”)于2006年8月9日在上海举行。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和举行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俞敏亮先生主持。

  经审议,监事会决议如下:

  一、审议了《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 5票,反对 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的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监事会审议,一致同意提名应晓明先生、俞敏亮先生、孙振富先生等3人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各位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1)。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6年8月10日

  附件1:

  (此排名按姓氏笔划为序)

  监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讨论的全部议案进行了审议,在仔细审阅了公司董事会向我们提供的有关资料,听取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就有关情况的介绍说明后,经充分讨论及认真审议,我们就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董事会换届选举符合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合法,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合法。经审阅全体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未发现上述人员存在公司章程第117条、133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根据各董事候选人简历披露的信息,我们认为上述人员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该岗位的职责要求,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夏大慰 秦志良

  张桂娟 顾肖荣

  二○○六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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