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 2006-08-10 00:00

 

  股票简称:长百集团 股票代码:600856 编号:临2006-013

  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长百集团”)于2006年7月24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刊登了《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并于2006年7月31日刊登了《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曁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调情况并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的规定,现发布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会议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8月21日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8月17日—8月21日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年8月17日—8月21日每个交易日的9:30至11:30、13:00至15:00。

  2、股权登记日:2006年8月11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1881号长春百货大楼十一楼中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委托董事会投票(以下称征集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会议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7、催告通知:本次股东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两次召开本次股东会议的催告通知,时间分别为2006年8月10日及8月17日。

  8、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8月11日。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新闻媒体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9、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1)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相关证券自2006年7月24日起停牌,最晚于2006年8月2日复牌,此段时期为股东沟通时期;

  (2)本公司董事会将在2006年8月1日之前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并申请公司相关证券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3)如果本公司董事会未能在2006年8月1日之前公告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本公司将刊登公告宣布取消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并申请公司相关证券于公告后下一交易日复牌。

  (4)本公司董事会将申请自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的次一交易日起至改革规定程序结束之日公司相关证券停牌。

  二、本次股东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议审议的事项为《关于以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并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根据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征集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上述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的具体程序见本通知第五部分及附件2内容。流通股股东征集投票权的具体程序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上的《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以下简称《投票委托征集函》)。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和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议的审议事项需要类别表决通过,即除须经参加本次股东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外,还须经参加本次股东会议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股东会议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征集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对本次股东会议的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的具体程序见本通知第五部分内容。

  根据《管理办法》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征集投票委托事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办理。因此,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公司流通股股东征集对本次股东会议审议事项暨《关于以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并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的投票权。有关征集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见《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征集投票,不能重复投票。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征集投票重复投票,以征集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征集重复投票,以最后一次征集投票为准。

  (4)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流通股股东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有利于流通股股东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本次股东会议审议通过,则表决结果对未参与本次股东会议投票表决或虽参与本次股东会议投票表决但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股东仍然有效。

  四、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a)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权证明及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b)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881号

  邮编:130061

  3、登记时间:2006年8月14日—8月18日(周六、周日除外)的上午8: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及8月21日上午8:00至11:00。

  4、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电话:0431-8965414

  (3)传真:0431-8920704

  (4)本次股东会议联系人:孙永成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见附件2。

  六、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方案

  公司董事会作为征集人向公司流通股股东征集对本次股东会议审议《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投票权。

  1、征集对象:截止2006年8月11日下午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2006 年8月14日至8月18日中法定工作日的每日上午8:00 至11:00,下午14:00至17:00。

  3、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征集人无偿自愿征集,并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和网站上发布公告的方式公开进行。

  4、征集程序和步骤:详见公司本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及公司信息披露网站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七、公司董事会组织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安排

  1、公司董事会设置热线电话、传真、电子信箱,专门征集流通股东对于股权分置改革意见,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热线电话:0431-8965414

  传    真:0431-8920704

  电子信箱:office@changbai.com.cn

  联系人:孙永成

  2、拟召开投资者座谈会、举行媒体说明会,具体安排将另行发布公告通知。

  3、走访投资者、发放征求意见函

  公司计划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告后走访投资者,发放征求意见函,以促进非流通股东与投资者对方案的沟通。

  八、其他事项

  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8月10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审议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议案,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事项:

  对本次股东会议的议案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附件2:

  长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流通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在本次股东会议上,公司将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本次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6年8月17日—8月21日每个交易日的9:30—11:30 和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 上市投资者投票代码:738856。投票简称为长百投票。

  (3) 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a. 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b. 在“委托价格”项下1元代表本次股东会议将要审议的议案暨《关于以资本公积金向流通股股东转增股本并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以1元的价格予以申报。例示如下:

  

  c.在“委托数量”项下,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d.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通过交易所系统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票时,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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