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3号
[] 2006-08-10 00:00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通知

  各主板上市公司:

  为规范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信息披露行为,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业务规则,本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3号———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3号———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六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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