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宇峰 经济学博士 浙江工商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 日本早稻田大学政治经济学院高级访问学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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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最近发布的一份关于中央企业运行情况的分析报告显示,上半年央企利润同比增长了16%,超过7000亿,雄踞整个中国GDP总量的4%。眼前,这块庞大的超级蛋糕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的一个焦点。当然,关注的不仅仅是它究竟有多大,而是我们一时无法给出一个最为合理的分割方案。 在原有的社会经济体制下,直接控制着这些利润资源的央企自然会顺理成章地拿下这一超级蛋糕的剩余索取权,把原先需要上缴给国家的利润留存垄断企业内部。不管他们以何种形式、如何消化这些利润,但这些到现在都还不知道究竟归属于谁的红利已的的确确养肥了这些垄断行业的爷们。按照现在网上抖搂出来的一个极端例子,在“电老虎”行业的一个普通抄表工年薪也有10万。可想而知,其他大虾米的红利会有多大。尽管已多人出面辩解此说非真矣,但这些央企的高福利待遇早已是众人皆知的“默会知识”。
尽管新自由主义经济学家总是宣称垄断行为扭曲了经济效率,破坏社会福利水平,但奇怪的是我们当初为什么没有现今的积极性去反对垄断行业的高工资呢?原因很简单,就如心理学大师马斯洛所说的那样,人在不同的社会阶段有不同的社会需求,社会大众在不同的经济发展水平也会有不同的群体性需求趋向。在改革初级阶段,人们把更多的目光放在了如何做大蛋糕之上,因为大家都在中国快速经济增长的盛宴中享受到了生活福利的改进、绝对收入的快速增长。此时,在帕累托改进的效率中人们往往会忽略对公平或者收入差距的感知。但是,当改革持续到一定阶段,效率改进不再那么明显时;当人们有意识回头比较时,才猛然发现,原来收入差距已经不是一倍,而是已有十倍,甚至数十倍之遥。这时,人们不再在意效率的改进而关注起收入差距的相对水平。 眼下正在讨论得如火如荼的收入分配问题正是内生于经济增长过程的必然结果。
有不少经济学家辩解说,为什么我们非要去关注收入分配呢?在经济增长的发展轨迹中,任何的收入分配方案都意味着社会整体都能享受到财富增长过程所带来的帕累托改进效率。只要是对原有生活水平的改进和提高,我们都必须认同对现有收入分配方案,而无需再讨论是否最优的分配方案。的确,我们必须看到20多年来中国改革所带来的巨大经济潜力,人们的生活收入水平也得到相当大的改善。但是,“效率”与“公平”之间永远都是一个规范化命题,我们无法推断现有的收入分配结构就是最合适的分配方案。不过,新近发展起来的实验经济学可以很好地说明这一规范性命题。这一实验称之为“最后通牒博弈(the Ultimatum Game)”,大致是这样设计的:
由A、B两个人共同瓜分100元钱的收入。规则规定,A首先提出分配方案,B来表决。如果B同意A的方案,A、B就按照A的方案分配;如果B不同意A的方案,那么A和B均将一无所有。按照那些经济学家所推崇的经济理性人假定,这一博弈的纳什均衡解必是:A和B分别为99.99:0.01,即只要A给B留1分钱,而将其余99元9角9分留给自己。B尽管得到的是收入的最小数额,但他还是会接受这一分配方案,因为他已经得到了个人福利的改进。可实际上,从世界不同文化地域差异的实验结果来看,根本上就没有这一理论上的纳什均衡解。这也就是说,几乎没有人会接受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分配方案,除非这一分钱正好能使处于饥饿状态的B解决眼前的温饱。
如此一来,我们就很容易理解,改革之初处于饥饿状态的人们很有可能接受“一分钱”方案以摆脱饥饿状态,而当人们一旦从“饥饿”状态挣脱出来时,一定的个人财富存量使得他们很有可能选择“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行动策略,从而阻碍了整个改革发展的进程。根据博弈论专家宾默尔(K. Binmore)的总结,“实验结果呈现多样化,但参与人A提出的方案很可能在50:50附近;而对参与人B而言,如果其分配的数额不少于三分之一,他将趋向于接受”。
利益是市场经济中的一个普世原则,每个人都有谋求利益的动机和合理诉求,但这种利益最大化的动机必须置以不伤害别人利益的前提。遗憾的是,现实中的产权边界往往是模糊的。套用产权学派代表人物巴泽尔的话,社会发展存在着很多的“共同领域”。而我们现在遇到的“央企红利”就是一个典型的共同领域问题。对于这一社会全民所有的利润来说,人人都有权去享用这些财富。关键是,什么样的收入分配方案既能使处于强势的利益群体不失望,也使处于相对弱势的利益群体得到尽可能的满意呢?“最后通牒博弈”的实验结果告诉我们,如果无法尽可能地满足这一标准,最后的结局不是各自得到多少,而是“玉石俱焚”,谁也得不到利益,从而扼杀整个社会发展的经济激励。这对中国接下去的转型改革来说,是个极其危险的信号。
我们应该从“央企红利”这一切入点开始,认真对待随之而来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