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沪市发行深市配售股份转登记的公告
[] 2006-08-10 00:00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2006年7月5日联合发布的《关于沪深证券交易所跨市场市值配售股份转登记的通知》,持有175家上市公司沪市发行深市配售股份(深市股票代码见附表)的深市投资者,应在2006年8月24日前按照上述通知要求,到托管配售股份的证券公司办理转登记申报手续。2006年8月24日前未办理转登记申报手续且2006年8月25日闭市前未将配售股份在深市卖出的投资者,可自2006年8月2 8日开始向其配售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提出补登记申请,上述175家上市公司沪市发行深市配售股份将自2006年8月28日起在深市停止交易。

  本所提醒相关投资者尽快办理有关股份转登记手续。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OO六年八月八日

  附表:175家沪市上市公司深市配售股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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