溢价七成 津商贸“高调”竞得*ST中房二股东
[□本报记者 何军] 2006-08-10 00:00

 

  □本报记者 何军

  

  此前已被多次轮候冻结的*ST中房第二大股东股权近日被法院委托公开拍卖,天津中维商贸有限公司以高于净资产76.4%的价格即1.355亿元竞得*ST中房22%的股权。

  *ST中房今日披露,公司申请执行的上海唯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22%股权拍卖已于2006年8月3日进行。受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吉林省瑞泽拍卖有限公司与吉林省华艺拍卖有限公司联合公开拍卖了上海唯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社 会法人股106667219股。经过公开竞价,天津中维商贸有限公司竞得以上股权,拍卖成交金额1.355亿元。

  *ST中房2006年一季报显示,公司每股净资产0.72元。而天津中维商贸有限公司此次竞拍的价格折合每股1.27元,较净资产溢价了76.4%。

  *ST中房表示,此股权过户完成以后,天津中维商贸有限公司将持有公司社会法人股106667219股,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但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法院的裁定书。

  虽然拍卖已经成交,但上述股权的过户可能还有一定的障碍。

  *ST中房今日同时披露,因深圳发展银行上海徐汇支行诉上海唯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一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轮候冻结了上海唯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106667219股社会法人股,冻结期限自2006年8月9日至2007年8月8日止;轮候冻结了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的公司144387013股国有法人股,冻结期限自2006年8月9日至2007年8月8日止。

  此前,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兰州铁路公安局、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长春市二道区人民法院均冻结了上海唯亚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ST中房股权。

  此外,由于本报告期内经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较少,*ST中房已预计公司2006年半年度将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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