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505 股票简称:西昌电力 编号:2006-45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涉诉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2006)川凉中民初字第74号至第92号《应诉通知书》,中国农业银行 西昌市支行(以下简称“西昌市农行”)因本公司违规对外担保涉及重大诉讼,对归还西昌市农行的贷款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西昌市农行认为本公司违反了双方合同规定,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和法律的相关规定,向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清偿欠西昌市农行的以本公司的电站、电网、线路、机器设备、房产、土地等作抵押的19笔共计28925.00万元贷款。
二、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2006)川凉中民初字第97号至第100号《应诉通知书》,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凉山分行(以下简称“凉山州建行”)认为尽管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期限尚未届至,但本公司已涉及多宗诉讼,凉山州建行向本公司发放的贷款面临巨大风险,根据双方所签借款合同的约定和相关法律的规定,凉山州建行向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本公司清偿欠凉山州建行的以本公司资产作抵押的4笔共计7993.651万元贷款。
三、上述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
本公司收到上述《应诉通知书》后,立即与债权银行多次进行协商,本着维护民族地区的社会稳定,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建设发展的共同目标,力争求得债权银行的理解和支持,双方达成和解。
因此,上述两项诉讼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及具体金额将视本公司与债权银行的协商结果或案件的判决情况而定。
本公司将对上述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事件对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无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本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8月10日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西昌电力
股票代码:600505
信息披露义务人: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重庆市涪陵区江东群沱路31号
通讯地址:重庆市涪陵区江东群沱路31号
联系电话:023-72375188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06年7月31日
特 别 提 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受让人、买受人: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出让人: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西昌电力、上市公司:指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报告:指信息披露义务人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监管机构相关披露规则编制的持股变动报告书。
元:指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名称: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重庆市涪陵区江东群沱子街31号
注册资本:叁亿肆仟捌佰贰拾壹万零玖佰玖拾玖元
注册号码:2001021800280
法人代码:20855147-7
企业性质:民营企业
主营业务范围:计算机及网络服务器、微晶玻璃板材的制造销售
税务登记证号码:500102208551477
股东名称:四川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深圳正东大实业有限公司、浙江天声科技有限公司、涪陵金昌经贸有限公司、上海可欣贸易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涪陵区江东群沱子街31号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的姓名、国籍、长期居住地及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公司任职或其他公司兼职情况:
注:独立董事唐学锋任河南冰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独立董事刘云任中亚会计师事务所所长;独立董事王勇任重庆元同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除持有上市公司西昌电力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外,不存在持有、控制中国境内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持股变动因本公司与债权人发生借款纠纷,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对被该院查封冻结的本公司持有的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43,460,420股股权(占西昌电力总股本的14.63%)进行了公开拍卖,并拍卖成交,买受人为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公司;本次股权拍卖后,本公司持有西昌电力社会法人股37,129,000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12.50%,为上市公司的第三大股东。
二、本次拍卖的基本内容
1、当事人:出售人为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买受人为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公司
2、拍卖数量:43,460,420股
3、股份比例:14.63%
4、拍卖股份性质:法人股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无买卖西昌电力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拍卖有关的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二)拍卖成交确认书。
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以备查阅。
第七节 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 郝江波
2006年8月8日
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西昌电力
股票代码:600505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住 所:成都市大庆路68号
通讯地址:成都市大庆路68号
联系电话:028-87396588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2006年7月31日
特 别 提 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报告人已做出相应承诺,在股份转让完成后将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和相关规定,积极参加和支持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以下含义:
本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受让人、买受人:指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出让人:指朝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西昌电力:指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报告:指信息披露义务人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根据监管机构相关披露规则编制的持股变动报告书。
元:指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名称: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四川省成都市大庆路68号
注册资本:贰拾肆亿肆仟贰佰万元
注册号码:5100001820471
法人代码:76997680-3
企业性质:国有独资
主营业务范围: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是四川省人民政府授权,负责投资、经营、管理省级地方电力国有资产的大型一类国有独资企业,对全省地方电力进行投资经营管理。
税务登记证号码:510105769976803
股东名称:四川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大庆路68号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的姓名、国籍、长期居住地及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公司任职或其他公司兼职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控制中国境内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持股情况
1、持有股份的上市公司名称: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持有数量及变动情况:变动后持有43460420股,占该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4.63%。
3、本次增加数量:4346042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4.63%。
4、所持股份性质:法人股。
5、持股达到规定比例的日期:2006年7月27日。
二、持股变动的原因
受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委托,2006年7月27日上午,重庆竞风拍卖有限公司、重庆市拍卖中心有限公司、重庆集成拍卖有限公司对重庆朝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西昌电力43460420股法人股进行公开拍卖,本公司以1.81元/股(合计7866.34万元)拍得上述股权。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提交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无买卖西昌电力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拍卖有关的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二、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5]渝高法民初字第19号)。
三、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6] 渝高法民执字第8-4号)。
四、拍卖成交确认书。
五、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继续参与股权分置改革的承诺函。
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川西昌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以备查阅。
第七节 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朱家清
2006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