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G紫光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06—022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中期报告摘要摘自中期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 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中期报告全文。
1.2 本中期报告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董事均出席了会议并一致同意本中期报告。
1.3 公司董事长徐井宏先生、财务总监李中祥先生和计划财务部部长韩成先生声明:保证中期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1.4 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2.2.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
2.2.3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前10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单位:股)
3.2 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3.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0元。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5.3 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不适用
5.4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不适用
5.5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上年度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不适用
5.6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不适用
5.7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不适用
5.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 募集资金运用
√不适用
5.8.2变更项目情况
√不适用
5.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不适用
5.10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不适用
5.11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不适用
5.12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或置入资产
√不适用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不适用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不适用
6.2 担保事项
√适用
6.3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不适用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不适用
6.5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欠进展情况
√不适用
6.6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不适用
6.7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不适用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7.2 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编制单位: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3 报表附注
7.3.1与公司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本报告期未发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7.3.2与公司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
7.3.3 如果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列示涉及事项的有关附注
√不适用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8月11日
股票简称:G紫光 股票代码:000938 公告编号:2006-023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06年7月2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于2006年8月9日在紫光大楼一层116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7名,符合《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3名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经审议、逐项表决,会议以7票全票赞成,做出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二、通过关于公司向广东发展银行翠微路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广东发展银行翠微路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流动资金贷款、开立信用证、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保函、银行承兑汇票的开立及贴现等信贷业务,授信额度有效期自签署授信协议之日起一年。
三、通过关于公司向光大银行天宁寺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光大银行天宁寺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银行承兑汇票的开立、商业承兑汇票的贴现等信贷业务,授信额度有效期自签署授信协议之日起一年。同意公司授权控股子公司紫光数码有限公司使用上述额度。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