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等)
[] 2006-08-11 00:00

 

  证券代码:600615 公司简称:ST丰华 编号:临2006-27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200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06年8月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2006年8月10日(星期四)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李杰先生召集。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书面方式表决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 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决定提交最近一次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会议对公司章程的经营范围修改为实业投资管理;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酒店管理;文化体育用品、工艺美术品(不含文物)、包装材料的生产及销售,商务咨询。公司董事会将把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修改公司章程经营范围内容与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修改公司章程内容一并作为《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提交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决定召开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8月28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以及公司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已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和公司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已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八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615 公司简称:ST丰华 编号:临2006-28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06年8月28日召开,会议具体事项如下:

  一、会议日期:2006年8月28日(星期一)上午9时

  二、会议地点:上海市(具体地点登记后另行通知)

  三、会议议程: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上述第2、3项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第四项议案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06年6月14日《上海证券报》公告)。

  四、出席会议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大会见证律师等

  2、截止2006年8月1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登记办法:

  1、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另备授权委托书和公司执照)、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授权委托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及受托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3601号

  4、登记时间:2006年8月21日上午9:00~11:30

  下午1:00~3:00

  六、其他事项:

  1、根据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不馈赠礼品

  2、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自理

  3、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3601号

  邮编:200125 电话:(021)58811688-333

  传真:(021)58702762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8月11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股东大会;

  一、该代理人有表决权□/无表决权□

  二、该表决具体指示如下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不同意□/弃权□

  2、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不同意□/弃权□

  3、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不同意□/弃权□

  4、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不同意□/弃权□

  三、本人对上述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票帐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额:        股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生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委托人应在授托书中同意的相应方框内打“√”,其他方框内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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