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06-08-11 00:00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7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外部网发布了召开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并于2006年8月10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全部为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东,没有持无限售条件股东参加本次会议。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数127,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66.25%,公司的部分董事及监事列席了本次股东 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杨启昭先生主持,会议审议了本次股东大会召开通知所列明的全部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 会议以127,200,000股赞成、0股弃权、0股反对,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增加以下经营范围:苯酐、乌洛托品等化学危险品及其相关化学危险品和邻苯二甲酸脂类增塑剂的生产、销售、储运及运输。

  授权董事会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二、会议以127,200,000股赞成、0股弃权、0股反对,占到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0%,通过《公司章程修改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聘请的广东信扬律师事务所徐虎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该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和方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所作出的决议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 年 8 月 11 日

  证券代码:600589              股票简称:G榕泰              编号:临2006-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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