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ST烟发 证券代码:600766 编 号:2006—034 烟台华联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烟台华联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董事会已于2006年7 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了《烟台华联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的有关要求,现发布召开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年8月23日上午10:30;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8月21日- 8月23日期间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3、股权登记日:2006年8月14日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烟台市北马路1号海关大厦会议室
5、会议方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社会公众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6、参加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方式
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一种表决方式。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6年8月1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会议。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
8、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公司股票已于2006年 7月 17日停牌,并于2006年8月1日复牌。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06年8月15日)起停牌,如果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否决了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将申请公司股票于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次日复牌,如果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将申请公司股票于股权分置改革规定程序结束次日复牌。
二、会议审议事项
会议审议事项:烟台华联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本公司已将方案刊登在2006年7月21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投资者也可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阅 。
由于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非流通股股东向本公司注入资产的行为属于关联交易。该方案需经参加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需经参加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及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享有出席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票及符合规定的方式中的任一表决方案,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征集投票和网络投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委托董事会重复投票,以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3)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以最后一次委托投准;
(4)如果同一股份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有利于保护切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如果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无论股东是否出席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或出席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但反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只要其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均须按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方案执行。
四、董事会投票委托的征集
1、征集对象: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截止2006年8月1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自2006年8月15 日至2006年8月22日(正常工作时间每日9:00-17:00)。
3、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董事会采用公开方式在指定的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请参见2006年7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烟台华联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
五、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若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若法人股东委托他人办理时,须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
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6年8月21日至8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联系方式
收件人:烟台华联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北马路1号海关大厦13 楼
联系电话:0535-6626431
联系传真:0535-6624347
电子信箱:yjb4836@sohu.com
联系人:杨剑波
六、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使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如下: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6年8月21日- 8月23日期间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议案序号,1元代表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以1元的价格予以申报。如下表: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例如:沪市投资者对公司股权改革方案投同意票,其申报为:
七、其它事项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一天,出席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烟台华联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八月十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烟台华联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并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作具体指示的,委托代理人可自行酌情对该议案行使表决权。
本人(或本单位) 对《烟台华联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投票意见:
同意( );反对( );弃权。( )。(附注1)
委托人姓名(个人股东须签名、法人股东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6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3、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结束。
附件二:
烟台华联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委托公司董事会投票的授权委托书
(注:本委托书复制有效)
征集人声明:征集人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编制并公告了《烟台华联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征集人承诺将按照授权委托人的投票指示在本次会议行使投票权。
委托人声明:本人(或本公司)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之前,认真阅读了董事会为本次征集投票权而制作并公告的《烟台华联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委托投票征集函》(以下简称《征集函》)以及《烟台华联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之目的、征集方案、征集程序、授权委托规则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召开前,本人或公司有权随时按《征集函》确定的规则和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董事会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 】或公司【 】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董事会指定人代表本人出席于2006 年8月23日召开的烟台华联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暨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
本人【 】或公司【 】对本次征集投票权审议事项的投票意见为:
(注: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授权委托无效。
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日至本次股东会议结束。
授权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授权委托人股东帐号:
授权委托人持股数量:
授权委托人地址:
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注:个人股东由委托人本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并同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如系由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授权书)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