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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可转债基金分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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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周宏] 2006-08-11 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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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 周宏 兴业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今日发布公告,根据《兴业可转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计算并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复核,决定以截至2006 年8月10日的可分配收益为基准,向兴业可转债基金持有人进行收益分配。收益分配方案公告为每10 份基金份额派发红利 0.28元。权益登记日、除息日为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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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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