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唐昆 实习生 麻妍燚
近日,银监会副主席蔡鄂生在陕西调研时表示:“银监会对信托投资公司实行‘一司一策’差别管理政策,鼓励资质好的信托投资公司进行创新试点,对达不到监管标准的信托投资公司或其他高危信托投资公司将以转制或撤销方式退出市场。”
“非银行金融机构最大的问题是功能定位问题,”蔡鄂生指出,“信托投资公司经过这么多年发展,历经五次整顿,但其功能定位 和发展模式始终没有彻底解决,这个现实必须正视。”
据了解,尽管我国颁布了规范信托关系的《信托法》,但对营业性信托还没有相应的法律进行规范;明确了信托投资公司“"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发展方向,但市场定位还不够具体;信托投资公司重新登记已数年,但还没有理想的发展模式。而且目前进入WTO后过渡期即将结束,信托投资公司面临的挑战将更加严峻。
蔡鄂生表示,信托业应找准具有特色的增长点,走专业化道路。“要将法律层面、功能定位和公司转型结合起来,深入思考信托投资公司未来发展问题,使信托投资公司最后能够实现自我发展。”蔡鄂生要求信托投资公司要重视处理固有业务与信托业务的关系,坚持不懈地发展信托业务,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严格风险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