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将加大社区卫生服务补助投入
[□本报记者 喻春来] 2006-08-11 00:00

 

  卫生部不主张把三级医院改造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本报记者 喻春来

  

  卫生部副部长蒋作君昨日表示,中央财政将从2007年起,对中部和西部地区分别按社区服务人口,并结合各地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情况给予补助,补助标准分别为中部地区人均补贴3元,西部地区人均4元,而民营医院支援社区卫生服务,也将给予适当的补助。

  蒋作君是在昨日举行的国务院新闻办关于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新闻发布上作上述表示的

  蒋作君称,政府财政未来要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建设、房屋修缮、基本设备配置、人员培训、公共卫生服务及离退休人员费用等提供补助。各市辖区和设区的市级政府将承担主要投入责任,省级政府安排专项转移支付支持省内困难地区。

  蒋作君强调,将来财政经费增加,有可能增加到10元或20元,公共卫生服务的范围可以扩展一些,除中央财政外,省级、市辖区、设区市的财政也将投入。

  此外,蒋作君还对记者表示,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是强调现有的城市资源的整合,尤其是把现在城市里的一级医院和部分二级医院,还有企事业单位的医院转型,或者改造改制成为社区卫生机构,不主张把三级医院改造成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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