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23 证券简称:世茂股份 编号:临2006-027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受让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上海世茂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于2006年8月1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 《关于同意豁免上海世茂企业发展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义务的批复〈证监公司字[2006]115号〉》。中国证监会同意豁免上海世茂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因股权转让(受让北京中兴瑞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4,500万股股份)共计持有13,875万股本公司股份(占总股本的39.12%)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并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本次股份股份转让前,上海世茂企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9,375万股,股份性质为:非发起人社会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6.43%;北京中兴瑞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4,500万股,股份性质为:非发起人社会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2.69%。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上海世茂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将持有本公司股份共计13,875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9.12%,股份性质为,非发起人社会法人股,仍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北京中兴瑞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将不再持有本公司的股份。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本公司将对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予以及时披露,并将于近期刊登《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世茂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