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 2006-08-12 00:00

 

  (上接B18版)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 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楼民

  二〇〇六年八月二日

  附件四:公司章程修改案

  1、原第十九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

  (一)、有限售条件法人股37,213,740股,其中,精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30,293,340股,占总股本的31.556%,中国科技开发院浙江分院持有4,550,400股,占总股本的4.74%,浙江省科技开发中心持有2,370,000股,占总股本的2.469%;

  (二)、有限售条件自然人股10,186,260股,其中,自然人孙建江持有5,446,260股,占总股本的5.673%,自然人邵志明持有4,740,000股,占总股本的4.937%;

  (三)、无限售条件股48,600,000股,占总股本的50.625%。

  现改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96,000,000股,公司股本结构为:普通股96,000,000股。

  2、原第一百四十四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四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独立监事、一名职工代表监事、两名股东代表监事担任。监事会设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现改为:

  第一百四十四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职工代表监事、两名股东代表监事。监事会设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股票代码:002006     股票简称:精工科技     公告编号:2006-018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6年7月28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传真相结合的的方式发出召开的通知,并于2006年8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4人,实到监事3人,监事方志明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马寒萍女士主持,全体与会监事逐项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 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06年中期报告及摘要》;

  与会监事认为: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的起草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3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监事会工作规则〉的议案》,本议案需提请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本议案需提请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同意提名陶海青先生、周燕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

  4、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柯西新厂区相关工程竣工决算报告的议案》,本议案需提请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按照绍兴中衡基建审价有限公司出具的绍中衡所(2006)字559号《基本建设工程决算审计报告》中审定的工程总造价61,811,457.00元(大写:人民币陆仟壹佰捌拾壹万壹仟肆佰伍拾柒元整)与浙江精工轻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精工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柯西工业区的相关建设工程项目决算。

  特此公告。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06年8月12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陶海青,男,中国国籍,1974年3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中共党员。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曾于2000年5月至2000年11月,任杭州通策文化咨询公司首席执行官;2000年11月至2001年11月,被聘任为中共绍兴县委书记助理。2003年4月起至2005年1月在清华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005年1月起在精功集团有限公司工作,现任精功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周燕,女,中国国籍,1955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1971年至1974年在青海化工三厂从事化学分析工作,1974年至1977年在兰州大学高分子专业学习,1977年至1984年在青海省西宁市科委从事情报管理、成果专利管理等工作,1984年至1991年在青海省西宁市科技情报研究所工作,任副所长、所长,并兼任西宁市科技情报学会副理事长、《西宁科技》主编等职,1992年至2002年4月在浙江省科技情报研究所工作,历任咨询室副主任、办公室主任等职,2002年5月至今在浙江省科技开发中心工作,任副主任。

  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精工科技     公告编号:2006-019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06年8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杭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和《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为杭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专汽”)提供贷款余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含1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为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精工科技”)提供贷款余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含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三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在此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公司拟授权由董事长在股东大会通过上述事项之日起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为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金额9,615万元,其中为杭州专汽提供担保7,615万元,为湖北精工科技提供担保2,000万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要提交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杭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杭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2月。公司于2004年8月底开始控股该公司并于2004年11月进行增资扩股,目前该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其中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8,5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5.5%。公司注册地址为: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M20-15-1地块,公司经营范围为:改装:专用车改装;批发、零售;汽车(不含小轿车),汽车配件及修理工具;含下属分支机构经营范围(凡涉及许可证制度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

  截至2006年6月30日,杭州专汽资产总额25,906.90万元,净资产9,601.07万元。2006年上半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195.16万元,净利润-455.3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月,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其中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2,5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0%。公司注册地址为:武汉市黄陂盘龙经济开发区楚天大道特1号,经营范围为:建筑工程机械设备、环保机械设备、能源机械设备和其他机、电、液一体化机械设备及零部件的开发、制造和销售、安装、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技术及货物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需审批后经营的项目和品种除外)。

  截至2006年6月30日,湖北精工科技资产总额15,205.00万元,净资产4,845.85万元。2006年上半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128.38万元,净利润0.3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权限及担保协议的签署

  同意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内为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有效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在此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由公司董事长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2005年修订)、《证券法》(2005年修订)、《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有关规定。此次为控股子公司———杭州专汽、湖北精工科技提供担保,有利于各控股子公司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额

  截止本公告日,除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杭州专汽提供贷款担保7,615万元,为湖北精工科技提供贷款担保2,000万元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它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精工科技    公告编号:2006-020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柯西新厂区相关工程竣工决算

  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06年8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柯西新厂区相关工程竣工决算报告的议案》。该工程系公司2004年起委托浙江精工轻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精工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进行,目前已竣工,公司委托绍兴中衡基建审价有限公司进行了工程决算审计并出具了绍中衡所(2006)字559号《基本建设工程决算审计报告》。因浙江精工轻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精工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均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金良顺先生所控制的公司,故本公司与浙江精工轻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及浙江精工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时,有关的关联董事在表决时按规定已作了回避,与会5名非关联董事(包括3名独立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

  二、关联方介绍

  该项交易涉及的关联方为浙江精工轻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精工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浙江精工轻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绍兴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04年6月21日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6212106152),该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注册地址:绍兴柯桥经济开发区柯西工业园鉴湖路;法定代表人钱卫军。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轻型、高层用建筑钢结构产品及新型墙体材料、钢结构设计、施工安装(经营范围中涉及许可证的项目凭证生产、经营)。截止2006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25,529.48万元,净资产4,571.62万元;2006年1-6月实现净利润1332.03万元。

  2、浙江精工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绍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04年7月30日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306002116405),该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6,002万元,注册地址:绍兴市会稽路487号;法定代表人方朝阳。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承包境外房屋建筑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凭资格证经营)。截止2005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39149.95万元,净资产6898.93万元;2005年度实现净利润739.36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为公司位于浙江绍兴柯桥经济开发区柯西工业区新建I期工程,总建筑面积为66,096.18平方米,主要为生产区和生活区两大部分,其中,生产区部分包括行政办公楼、行政服务楼、生产车间一、机械制造车间、配电房及场外附属;生活区部分包括宿舍楼A1#-A10#楼、B1#-B3#楼、C1#-C2#楼及场外工程等。根据绍兴中衡基建审价事务所有限公司绍中衡所(2006)字559号《基本建设工程决算审计报告》,上述工程决算送审总造价为72,469,860.00元,审计核减10,658,403.00元,审计核定总造价为61,811,457.00元。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交易各方:公司与浙江精工轻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精工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公司位于浙江绍兴柯桥经济开发区柯西工业区新建I期工程,总建筑面积为66,096.18平方米,主要为生产区和生活区两大部分,其中,生产区部分包括行政办公楼、行政服务楼、生产车间一、机械制造车间、配电房及场外附属;生活区部分包括宿舍楼A1#-A10#楼、B1#-B3#楼、C1#-C2#楼及场外工程等。

  3、交易价格:根据绍兴中衡基建审价事务所有限公司绍中衡所(2006)字559号《基本建设工程决算审计报告》,工程总造价为61,811,457.00元(大写:人民币陆仟壹佰捌拾壹万壹仟肆佰伍拾柒元整),已经双方确认。

  4、交易结算方式:按照绍兴中衡基建审价事务所有限公司中衡所(2006)字559号《基本建设工程决算审计报告》审定的工程总造价,经双方签字盖章后认可后予以结算。

  5、交易生效时间及期限: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经交易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并延续至双方完全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止(包括合同的变更、修改或补充)。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予以执行。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为加快募集资金项目———新型钢结构建筑成套设备技术改造及聚氨酯、岩棉复合板成套设备制造的实施及满足公司快速发展所需而委托浙江精工轻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精工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进行的工程建设,本次竣工决算将增加公司的固定资产规模,加快募集资金项目的投产进度,促进公司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马洪明先生、俞友根先生、张其林先生认为:本项关联事项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未发现董事会及关联董事存在违反诚信原则,其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根据绍兴中衡基建审价事务所有限公司绍中衡所(2006)字559号《基本建设工程决算审计报告》与浙江精工轻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精工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工程的竣工决算。

  七、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意见

  本公司保荐机构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杨璀女士、刘祥生先生已就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意见,认为:精工科技本次与关联方浙江精工轻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精工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发生工程竣工决算之关联交易,交易价格根据工程决算审计报告审定的总造价确定,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充分,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遵循了公开、自愿和诚信的原则。

  八、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本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意见;

  4、绍兴中衡基建审价事务所有限公司绍中衡所(2006)字559号《基本建设工程决算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8月12日

  股票代码:002006     股票简称:精工科技     公告编号:2006-021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06年8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二OO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时间及地点为:

  1、会议时间:2006年8月29日上午9:00时开始,会议时间为一天。

  2、会议地点:浙江绍兴柯桥经济开发区柯西工业区鉴湖路1809号公司新办公大楼3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监事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3、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4、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5、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杭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6、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柯西新厂区相关工程竣工决算报告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截止2006年8月24日下午15:00时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06年8月28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0-16:30)

  2、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及委托人持股清单到公司登记;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领取会议相关资料。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方式以8月28日16:30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准)。

  3、登记地点:浙江绍兴柯桥经济开发区柯西工业区公司新办公大楼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黄伟明 夏青华

  联系电话:0575-4138692

  传真:0575-4886600

  邮编:312030

  五、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8月12日

  附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附2: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06年8月24日下午15:00时交易结束时本公司(或本人)持有002006精工科技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股东帐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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