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 2006-08-12 00:00

 

  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精工科技                 公告编号:2006-16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中期报告摘要摘自中期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阅读中期报告全文。

  1.2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中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 董事未出席名单

  

  1.4 公司中期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5 公司法定代表人孙建江先生、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胡晓明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孙慧丽女士声明:保证本中期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如果报告期末至报告披露日公司股本已发生变化,按新股本计算的每股收益。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3.2 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 适用 □ 不适用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1,534.05万元,实现主营业务利润4,773.41万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26.66%、27.29%,实现利润总额982.60万元,净利润652.26万元,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47.05%、46.78%,每股收益0.07元,净资产收益率为1.91%。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利润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随着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的正常运转和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逐步投产及其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开拓,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公司主营业务的销售。同时,2006年上半年公司还进一步提高了毛利率相对较高的建材机械产品出口力度,从而促进了公司主营业务利润的增长。公司利润指标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公司已经建成了绍兴、杭州、武汉三个生产基地,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使公司的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日常三项费用支出较去年同期有较大增长,由此导致了公司利润指标的下降。同时,报告期内,由于继续受国家宏观调控和原材料涨价的影响,制约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杭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的工程机械类产品的业务拓展,并导致与上述产品相关的应收款项的增加,相应增加了坏帐准备金的计提,从而冲减了公司的利润指标。

  今后,公司建筑、建材专用设备和工程机械等主导产品仍将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和国家宏观调控等影响;公司规模的迅速扩张,给公司管理增加了一定的难度;公司上市后启动的募集资金项目投资和新产品研发带来的经营成本增加与投资收益回报滞后所导致的企业效益不能同期提升等问题仍然存在。为此,公司将充分利用国务院《关于加快振兴装备制造业的若干意见》的政策,继续加大技术创新和整线产品开发力度,优化工艺结构,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有效控制采购成本和生产费用,扩大营销网络,加大新产品市场开拓,提高市场占有率;加快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进度,充分利用产能扩张优势,提高产品的盈利能力,培育企业新的经济增长点。同时,公司将不断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科学有效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理顺公司与各控股子公司之间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关系,通过强化财务管理和内部风险控制,对控股子公司实施有效管理和控制。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5.3 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 适用 √ 不适用

  5.4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5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上年度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6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7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5.8.1 募集资金运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5.8.2 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 适用 √ 不适用

  5.10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11 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12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或置入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6.2 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6.3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6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6.7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注:特殊承诺指股权分置改革时作出的除法定承诺之外的其他承诺。

  6.8 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财务报表

  7.2.2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编制单位: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6月         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孙建江 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胡晓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慧丽

  7.3 报表附注

  7.3.1 如果出现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有关内容、原因及影响数。

  □ 适用 √ 不适用

  7.3.2 如果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原因及影响数。

  □ 适用 √ 不适用

  7.3.3 如果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列示涉及事项的有关附注。

  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精工科技     公告编号:2006-017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6年7月28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传真相结合的的方式发出召开的通知,并于2006年8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董事胡晓明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建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全体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及摘要》;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及摘要》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全文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编号为2006-016的公司公告。

  2、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本议案需提请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同意提名金良顺先生、孙建江先生、昌金铭先生、朱杭先生、邵志明先生、王永法先生、李生校先生(独立董事)、蔡乐平先生(独立董事)、楼民先生(独立董事)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附后)。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杭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本议案需提请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编号为2006-019的公司公告);

  根据控股子公司杭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同意公司为杭州专用汽车有限公司提供贷款余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含1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三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在此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公司拟授权由董事长在股东大会通过上述事项之日起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4、以5票赞成(3名关联董事金良顺先生、孙建江先生、邵志明先生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本议案需提请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编号为2006-019的公司公告);

  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同意公司为湖北精工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贷款余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含5,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三年,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在此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公司拟授权由董事长在股东大会通过上述事项之日起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5、以5票赞成(3名关联董事金良顺先生、孙建江先生、邵志明先生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柯西新厂区相关工程竣工决算报告的议案》,本议案需提请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编号为2006-020的公司公告);

  同意公司按照绍兴中衡基建审价有限公司出具的绍中衡所(2006)字559号《基本建设工程决算审计报告》中审定的工程总造价61,811,457.00元(大写:人民币陆仟壹佰捌拾壹万壹仟肆佰伍拾柒元整)与浙江精工轻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精工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进行柯西工业区的相关建设工程项目决算。

  6、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需提请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7、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二OO六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通知详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编号为2006-021的公司公告。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8月12日

  附件一:董事候选人简历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金良顺,男,中国国籍,1954年10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1983年至1995年12月历任绍兴经编机械总厂厂长、书记等职;1996年1月至2005年12月,历任浙江精工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兼董事长、总经理;精功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兼董事局主席、总裁;2006年1月至今任精功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兼董事局主席。现任本公司董事。

  孙建江,男,中国国籍,1964年7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1986年至1995年12月历任绍兴经编机械总厂技术副厂长、分厂厂长等职; 1996年1月至2000年8月任绍兴华源纺织机械有限公司、绍兴精工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00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

  昌金铭,男,中国国籍,1936年8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1963年9月至1972年9月在华东电力建设局送变电公司负责电气技术工作,任施工技术科科长;1972年10月至1997年10月在浙江省科技局、浙江省科学技术委员会工作,担任科技信息、科技管理工作,先后任处长、副主任等职;1997年10月至今任中国科技开发院浙江分院院长,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朱杭,男,中国国籍,1947年7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1970年至1980年在山西省开源线材厂、山西省机械设计研究院任技术员;1980年至1988年在电子部计算机外部设备研究所任计划科技处处长;1988年至1990年任浙江省嵊县副县长;1990年至今在浙江省科技开发中心任主任,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邵志明,男,中国国籍,1965年12月出生,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1982年8月至1994年历任绍兴经编机械总厂车间主任、生产部经理、机械分厂厂长等职;1995年至1997年任绍兴华源纺织机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7年3月至2000年8月先后任绍兴精工机械厂厂长、绍兴精工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0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王永法,男,中国国籍,1964年4月出生,大专学历,工程师,中共党员。1980年7月至1993年7月在绍兴经编机械总厂工作;1993年8月至1996年12月在绍兴纺织机械研究所工作;1997年至2000年8月任绍兴精工机械厂副厂长、绍兴精工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销售部经理。2000年9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李生校,男,中国国籍,1962年5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学位,教授,中共党员。1987年7月杭州大学研究生毕业后至今在绍兴文理学院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1990年被浙江省教育工会评为省高校优秀青年教师,现任绍兴文理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院长。兼任的社会职务有:绍兴市金融学会副会长,绍兴市企业联合会常务理事。现任本公司独立监事。

  蔡乐平,男,中国国籍,1970年10月出生,法学学士、法律硕士学位。1992年6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系,1992年7月至1997年4月任职于浙江省绍兴市律师事务所,1997年5月至1998年10月参加司法部中国青年律师赴英国留学进修项目,并先后在英国伦敦大学亚非学院、英国富华律师事务所、香港胡百全律师事务所学习和实习;1999年1月至今任浙江省大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兼国际业务部主任。兼任的社会职务有:绍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及浙江省律师协会涉外(海事海商)专业委员会委员。

  楼民,男,中国国籍,1969年10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经济师职称。1991年7月毕业于上海复旦大学世界经济系世界经济专业,1991年7月至1993年9月在中国华能财务公司从事资金、外汇、证券业务;1993年11月至2005年4月在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历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2005年5月至今在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从事投资银行业务,任副总裁。2006年6月起兼任上海隧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附件二: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李生校先生、蔡乐平先生、楼民先生为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下列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举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八月二日

  附件三: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李生校先生,作为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李生校

  二〇〇六年八月二日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蔡乐平先生,作为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蔡乐平

  二〇〇六年八月二日

  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楼民先生,作为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浙江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下转B1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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