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中期报告摘要摘自中期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中期报告全文。
1.2 独立董事李文鑫先生因事请假,已委托独立董事李光先生代为出 席并行使表决权。
1.3 公司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陈莉茜女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涂立俊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许洪先生声明:保证中期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3.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说明:(1)2006年4月10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唯一的非流通股股东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4080万股股份作为对价,支付给流通股股东,以获得其所持非流通股份的流通权,即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得3.20股股份。此次股份变动的过户已完成。(详见2006年4月12日、4月17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相关公告)
(2)公司前十名股东中,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其所持股份是国有法人股,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无质押、冻结或托管。报告期内因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所持股份由31365万股变为27285万股;其他股东所持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本公司不知其质押、冻结或托管情况。
(3)公司不知前十名股东之间有无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不适用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73,019,105.73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下的其他行业和产品:
1、污水处理主营业务收入524.9万元,主营业务成本380万元,主营业务利润率27.61%;
2、公司控股的武汉三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收入47.69万元,主营业务成本55.41万元,主营业务利润率-21.59%;
3、房地产公司“都市假日”项目在工程审计结算完成后才能结转销售收入和成本。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3 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适用√不适用
5.4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5.5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上年度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房地产业务是指由公司控股的武汉三镇实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目前正在武汉市开发、销售“都市经典”、“都市假日”两个小区,并由此取得相应的收入和利润。根据国家会计准则的要求,公司的“都市经典”项目在“投资收益”中核算,“都市假日”项目按“主营业务”核算。因此,今年的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去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
5.6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与上年度相比,本报告期增加房地产开发主营业务,将对公司的主营业务盈利能力产生重大影响。房地产公司“都市假日”项目在工程审计结算完成后才能结转销售收入和成本。
5.7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不适用
说明:
①、本报告期主营业务利润占利润总额的比例较上年度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的投资收益下降,从而使利润总额下降。
②、本报告期期间费用占利润总额的比例较上年度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应收款项较上年大幅下降, 使计提的坏帐准备转回所致。
③、本报告期投资收益占利润总额的比例较上年度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上年度转让所持有武汉桥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股权,取得股权转让收益84,615,906.44元。
④、本报告期营业外收支净额占利润总额的比例较上年度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期无固定资产报废损失。
5.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不适用
5.8.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5.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不适用
5.10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1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2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或置入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6.2 担保事项
□适用√不适用
6.3 重大关联交易
6.3.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73,019,105.73元。
6.3.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为0,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余额为0。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根据《武汉仲裁委员会裁决书》((2005)武仲裁字第471号)的裁决结果,公司已向武汉市城市建设基金管理办公室出售所持武汉桥梁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详见2005年4月28日、5月31日、7月30日、10月11日《上海证券报》相关公告)
公司于2005年12月31日前收到了城建基金办支付的第一笔股权转让款人民币260,431,053.35元,于2006年6月30日前收到了城建基金办支付的第二笔股权转让款人民币260,431,053.35元。至此,公司出售武桥公司股权的仲裁事项已实施完毕,公司总共收到股权转让价款520,862,106.70元,其交易的本金及收益已于2005年12月31日在公司收到第一笔股权转让价款260,431,053.35元时确认。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根据公司三届十四次董事会通过的《关于增资武汉长江隧道建设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武汉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增资协议》,对武汉长江隧道建设有限公司按各自持股比例共同以现金增资3亿元,其中公司(占80%股权)增加投资2.4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增资后长江隧道公司的注册资本金将达4亿元,公司持股比例保持不变。本次投资构成关联交易。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已增资8000万元,预计在7月份完成增资工作后办理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2006年上半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06年下半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欠方案实施时间表
□适用√不适用
6.6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注:特殊承诺指股权分置改革时作出的除法定承诺之外的其他承诺。
6.7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未股改公司已承诺股改但未能按时履行的具体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本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7.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
利润表
2006年1-6月
编制单位: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陈莉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涂立俊 会计机构负责人: 许洪
7.3 报表附注
7.3.1 如果出现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有关内容、原因及影响数。
经三届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为了更合理的估计坏帐产生的可能性,防范风险,将坏帐准备的计提方法由余额百分比法变更为余额百分比法加个别认定法,该项会计估计变更从2006年1月1日起执行。
7.3.2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
董事长:陈莉茜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600168 股票简称:G武控 编号:临2006—021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7月26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06年8月10日下午2: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独立董事李文鑫先生因事请假,已委托独立董事李光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陈莉茜女士主持。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中期报告及摘要。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变更的议案。
同意邓耀光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经公司股东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推荐,提名龚必安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此项议案须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独立董事就董事变更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认为:
(一)、公司董事邓耀光先生辞去董事职务是由于工作变动原因,不存在上述原因之外的其他情况。
(二)、公司董事会提名龚必安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相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上述候选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三)、同意上述董事会预案和董事会决议的有关内容,并同意将上述预案提交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六年八月十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龚必安先生,1968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师。历任武汉市自来水公司办公室副主任;武汉市自来水公司供水部副经理;武汉三镇基建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开发部副部长;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法律顾问、企划部部长;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委员、法律顾问、投资发展部部长。现任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纪委委员、法律顾问。
证券代码:600168 股票简称:G武控 编号:临2006—022号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7月26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06年8月10日下午2: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林金华先生主持。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公司2006年度中期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06年度中期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认为:
1、公司2006年度中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6年度中期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该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6年度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06年度中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部分监事变更的议案;
同意林金华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监事职务,经公司股东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推荐,提名杨方麟先生为公司监事候选人。
(本议案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此项议案须提交下次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武汉三镇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六年八月十日
附:监事侯选人简历
杨方麟先生,1954年出生,专科学历,高级政工师。历任自来水公司工会副科级秘书;自来水公司工会副主席;自来水公司工会主席;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兼工会办公室主任。现任武汉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委委员、工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