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责令珍奥集团整改
[□本报记者 薛黎] 2006-08-14 00:00

 

  □本报记者 薛黎

  

  鉴于珍奥集团近日在多家媒体违规炒作,利用“直销经营许可”高调宣传其产品和营销方式,商务部12日责令珍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整改,其间停止其直销的相关核查、备案程序。

  珍奥集团于8月1日获得了直销经营牌照,依照规定,取得直销经营许可的直销企业应于批准文件下发之日起6个月内,按其上报并经核准的服务网点方案完成服务网点的设立,并须得到商务部的核查和备案,在此之前不得开展直销活动。

  商务部负责人指出,为了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防止商业欺诈行为,商务部在批准企业直销申请时,明确要求有关企业不得对公众有任何不实宣传及误导消费者的行为。但是经查,珍奥集团负责人在商务部政府网站正式发布批准信息之前,擅自在公司网站上公布了“直销经营许可证”影像,公开发布批准信息;还通过媒体访谈,将对该企业申请直销部分商品的经营许可,夸大为政府主管部门对其多年来企业产品和经营方式的全面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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