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率互换试点有望进一步扩大
[□本报记者 但有为] 2006-08-14 00:00

 

  沈炳熙
  □本报记者 但有为

  

  银行间债券市场上能够进行利率互换交易的投资者有望增多。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副司长沈炳熙13日在“第一届中国金融市场分析年会”上透露,央行正在打算把利率互换试点进一步扩大。这意味着现有的主要由银行机构组成的利率互换主体可能扩容。

  据了解,目前能够开展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的金融机构包括中国银行、摩根大通银行等18家中外资银行,中国人寿和中国人保在近期被保监会批准试点开展此业务,除此之外,其他金融机构目前都被挡在利率互换市场之外。

  正是因为缺少市场主体等一系列原因,尽管5月底利率互换市场出现的双边报价机制使市场有所激活,但市场远远还没有到真正活跃的时候。

  某商业银行交易员指出,在金融衍生产品市场上,交易对手是风险厌恶者和风险偏好者,当市场参与者大部分都是风险厌恶者时,就会因缺乏对手而难以达成交易。由于受到市场监管部门准入资格的限制,目前国内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参与者主要是国内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由于体制等因素,他们基本都属风险厌恶者,参与市场交易的目的和投资政策雷同。

  “参与者单一而使产品缺乏流动性,造成参与者无法通过市场来转移风险,是制约该市场衍生产品发展的主要原因。”该交易员指出。

  与此同时,一些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却因为没有利率互换资格而苦恼,他们手中持有的大量浮动利率债券由于债市行情不好出现浮亏,却不能通过报价商实现套利以避免损失。

  为此,业内人士指出,应扩大利率互换试点范围,尽快将众多的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纳入交易主体,使利率互换真正满足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者利率风险管理及资产负债管理的迫切需要。

  中国人民银行此前也曾表示,将在推动利率互换交易试点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加快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办法,争取尽早全面推出人民币利率互换交易,丰富金融市场交易工具,促进金融市场快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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