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 重汽获准 向大股东定向增发
[□本报记者 陈建军] 2006-08-14 00:00

 

  □本报记者 陈建军

  

  G 重汽向第一大股东———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发行新股购买资产的申请,8月10日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

  G 重汽今天刊登的公告称,5月15日,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向第一大股东———中国重汽集团发行新股购买资产的议案。8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发行新股购买资产的通知 》。在批复的同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豁免重汽集团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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