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 2006-08-14 00:00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中期报告摘要摘自中期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中期报告全文。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中期财务报告 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薛沛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钮卫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许奇声明:保证中期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如果报告期末至报告披露日,公司股本发生变化的,按新股本计算。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3.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不适用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59,290,000.00元人民币。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3 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适用√不适用

  5.4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5.5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上年度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6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7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不适用

  去年上半年转让出租汽车公司资产取得非正常性损益54,720,379.09元,占去年上半年利润总额254,780,100.00元的21.48%,而今年上半年没有类似情况。

  5.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不适用

  5.8.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5.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不适用

  5.10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1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2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或置入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6.2 担保事项

  □适用√不适用

  6.3 重大关联交易

  6.3.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59,290,000元。

  6.3.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7,332,816.75元人民币,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余额3,500,000.00元人民币。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06年上半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06年下半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欠方案实施时间表

  □适用√不适用

  6.6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注:特殊承诺指股权分置改革时作出的除法定承诺之外的其他承诺。

  6.7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未股改公司已承诺股改但未能按时履行的具体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

  利润表

  2006年1-6月

  编制单位: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薛沛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钮卫平    会计机构负责人: 许奇

  7.3 报表附注

  7.3.1 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7.3.2 如果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提供具体说明

  报告期内,新增上海文广手机电视有限公司和上海东方绿舟宾馆有限公司两家公司列入合并范围,减少上海东方明珠物资贸易中心一家因宣告歇业清算,故不列入合并范围内。

  董事长:薛沛建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8月14日

  证券代码:600832 股票简称:G明珠 编号:临2006-014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8月1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其中独立董事4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提案:

  1、关于审议《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的提案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若干条款的提案》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如下相应修改。本次章程修改涉及以下4个条文:

  1)第五条

  原章程:本公司法定地址为:上海浦东世纪大道1号 邮编:200120

  修改为:本公司法定地址为: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号 邮编:200120

  2)第六条

  原章程: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63,240,198元,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可以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再就因此而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一项决议,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修改为: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拾玖亿贰仟陆佰肆拾捌万零叁佰玖拾陆元。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可以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再就因此而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一项决议,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3)第十三条

  原章程: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广播电视传播服务;电视塔设施租赁;广告经营业务;旅游观光;特色餐饮;康健娱乐;商业服务;出租汽车;房地产经营;国际贸易;国际文化交流;物业管理;宾馆服务;餐饮;音像制品;广播电影电视节目制作;内销金银饰品零售,实业投资等。

  修改为: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广播电视传播服务,电视塔设施租赁,五金交电,日用百货,服装鞋帽,针纺织品,工艺美术品,金属材料,文体办公用品,针棉织品,建筑装潢材料,家具,实业投资。

  4)第十六条

  原章程: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修改为: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额1元。

  本提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明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8月14日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

 


 

上海证券报版面查询
 



电子版全文检索入口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