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金德发展 证券代码:000639 公告编号:2006-017号 湖南金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
暨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经过与流通股股东的充分沟通,在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后,根据非流通 股股东的提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公司股票将于2006年8月16日复牌。
一、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调整情况
湖南金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德发展”)董事会自2006年8月7日公告《湖南金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等相关文件后,公司董事会协助非流通股股东通过热线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多渠道、多层次地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沟通。在广泛听取广大流通股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经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同意,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部分内容作如下调整:
原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为: 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流通股送2.8股公司股票。
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调整为: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流通股送3.0股公司股票。
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不变。
二、独立董事补充意见结论
本公司独立董事对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调整发表如下意见:
1、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调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发展的长远利益;
2、本次方案的调整是在公司、保荐机构、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之间经过广泛沟通、协商,尤其是吸纳了广大流通股股东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的,体现了对流通股股东的尊重,有利于进一步保护流通股股东的利益;
3、我们同意本次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调整暨对《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的调整;
4、本独立意见是公司独立董事基于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进行调整所发表的意见,不构成对前次意见的修改。
三、保荐机构补充保荐意见结论
针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调整,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本次方案的调整是在公司、保荐机构、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之间经过广泛沟通、协商,尤其是吸纳了广大流通股股东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的。
2、在修改后的方案中,非流通股股东进一步做出了让步,体现了对流通股股东的尊重,有利于进一步保护流通股股东利益。
3、本次方案的调整并不改变本保荐机构前次所发表的保荐意见结论。
四、律师补充法律意见结论
针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调整,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认为:
公司修改后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符合《管理办法》、《操作指引》的相关规定,修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管理办法》、《操作指引》的相关规定,修改后的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尚需取得有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复以及公司A股市场相关股东会议审议,并依照相关规定实施。
五、附件
1、湖南金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
2、湖南金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修订稿);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金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之补充保荐意见书;
4、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金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之补充法律意见书;
5、湖南金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股权分置改革之补充意见。
湖南金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