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华润生化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 2006-08-15 00:00

 

  吉林华润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中期报告摘要摘自中期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http ://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中期报告全文。

  1.2 公司董事会九名董事全部参加了通讯表决。

  1.3 公司负责人董 事长于旭波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财务总监金荣鑫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财务管理部经理祖兰兰女士声明:保证中期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1.4 公司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3.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不适用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对经营成果的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1-6月份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7,002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8.3%;主营业务成本46,106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0.61%;实现主营业务利润10,895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0.44%;实现净利润862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3%。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1、玉米加工企业主营业务利润率略有下降

  报告期内,玉米淀粉及糖浆的平均售价、销量均比去年同期上涨,其主营业务利润率比去年同期增长2.2个百分点,但饲料、玉米油等副产品的平均售价、销量均比去年同期下降,且原料玉米的采购成本比去年同期上涨,综合因素影响使本报告期玉米加工企业的主营业务利润率比去年同期降低1.7个百分点,公司在主营业务收入比去年同期增加的情况下,主营业务利润却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

  2、权益法确认的投资收益同比增加

  ①华润赛力事达玉米工业有限公司同比减亏

  本报告期,CCR的产能利用率、研磨量等生产指标均呈正常运转状态,使单位产品分摊的固定成本大幅降低,本报告期CCR与去年同期相比减亏971万元,实现净利润-309万元,公司按股权比例确认对CCR的投资收益为-152万元。

  ②长春百事可乐饮料有限公司同比业绩增长

  公司参股29.3033%的长春百事可乐饮料有限公司本报告期实现净利润2546万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7.53%,报告期公司按股权比例确认投资收益746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03万元。

  3、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影响的重大事项

  ①公司涉诉的四粮库货款纠纷案,除2005年度将涉案金额413万元计入预计负债外,本报告期预计应付利息及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计12.99万元(详细情况请参见本报告“第六部分———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的诉讼及仲裁事项”)。

  ②深圳仓储股份权属纠纷案本报告期正在执行过程中(详情参见本部分“四、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该股份能否更名过户到公司名下,将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产生影响。

  (二)对现金流量的分析

  本报告期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48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274万元,增幅72.30%。主要原因是: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62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36万元,降幅8.61%。

  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6251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8588万元;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现金4963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531万元;上述两项产生现金净流出943万元。

  ②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16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011万元,主要系本报告期母公司向中粮财务公司借款5000万元人民币。

  ③支付各项税费205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85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玉米加工企业因原料采购抵扣的进项税比去年同期大幅增加,使缴纳的增值税比上年同期减少1300万元;同时玉米加工企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比上年同期增加884万元。

  ④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929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793万元。主要系报告期内母公司偿还了在华润股份公司5000万元人民币借款。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93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597万元,增幅46.28%。

  ①投资活动现金流入8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933万元。主要是:公司上年同期收到股权转让预付款270万元及长春百事可乐饮料公司2004年度红利646万元;本报告期公司尚未收到长春百事可乐饮料公司2005年度红利。

  ②投资活动现金流出701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530万元。主要系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支出的减少。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41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124万元,增幅20.31%。

  借款收到现金634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3800万元;偿还债务支付现金7743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5360万元;支付股利及利息301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36万元。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 人民币元

  

  注:报告期内公司未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5.3 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适用√不适用

  5.4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 人民币万元

  

  5.5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上年度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6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7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不适用

  5.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不适用

  5.8.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5.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不适用

  5.10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1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2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辽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05年度会计报表发表了有强调事项段无保留的审计意见:“此外我们注意到,如华润生化财务报表附注‘八、2或有事项’所述,华润生化在长期股权投资项下核算的对深圳物业吉发仓储有限公司25%股权尚未过户至华润生化名下,且该项股权已被法院冻结。本段内容仅用于提醒会计报表使用人关注,并不影响已发表的意见” 。公司对此说明如下:

  1993年公司设立时,主要发起人吉林省开发建设投资公司(以下简称吉发投资)以其持有的深圳物业吉发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仓储)25%股权及其他资产作为其发起人资产,与其他四家发起人共同发起设立公司。但由于种种原因深圳仓储25%股权一直未能过户到本公司名下。该项股权后因吉发投资与他人的纠纷被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冻结,另被吉林省东辽县人民法院轮候查封冻结。

  公司获悉该项股权被查封后,采取了积极的措施,分别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东辽县人民法院以深圳仓储25%股权属公司所有为由提出异议,要求解除查封冻结措施,但均未获答复。

  为维护公司的利益,2006年1月公司以吉发投资为被告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确权诉讼,2006年2月经法院审理,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2006)吉民二初字第6号民事调解书,确认吉发仓储25%的股权归华润生化享有,吉发投资不享有该股权。上述调解书已生效,据此公司已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省高院已指定吉林省榆树市法院执行。

  截至报告披露日,股权更名过户手续仍在办理中,公司正采取积极措施以尽快完成此项工作。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或置入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6.2 担保事项

  □适用√不适用

  6.3 重大关联交易

  6.3.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其中:报告期内公司未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

  6.3.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其中:报告期内公司未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截止报告期末余额为0。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一)四粮库货款纠纷案

  截止报告披露日,公司接到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5)吉民三终字第157号民事判决书及(2006)长执字137号限期执行通知书(公司公告刊登于2006年8月8日《上海证券报》)。

  判决书对公司涉诉的四粮库货款纠纷案(案请详见2005年7月29日公告的2005年半年度报告、2006年4月28日公告的2005年年度报告)做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审判决情况详见2005年8月18日《上海证券报》公司公告)。案件受理费48960元由上诉人吉林华润生化股份有限公司承担。

  执行通知书要求公司履行一审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后,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承担本案执行费用等。

  报告期,将2005年度按涉案金额计入的预计负债413万元和本报告期预计应付利息及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计12.99万元转入“其他应付款”科目(参见会计报表附注五—20)。

  (二)深圳仓储股份权属纠纷案

  案件的相关情况公司已在2006年4月28日公告的2005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本报告期的进展情况请参见本报告“5.12—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06年上半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06年下半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欠方案实施时间表

  □适用√不适用

  6.6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6.7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公司已承诺的股改内容及未能履行的具体原因说明

  

  2、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公司公告刊登于2006年7月7日《上海证券报》)

  华润集团与中粮集团已分别将协议收购公司37.03%股份的相关材料按要求报送至国务院国资委、商务部、中国证监会,并于 2006年3月华润集团已取得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吉林华润生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现中粮集团正等待商务部的批准文件,并在中国证监会对其收购事宜审核无异义、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后,完成37.03%股份的过户工作。

  公司及收购人承诺:在上述审批工作完成后,公司及收购人将及时进行相关公告,并尽早安排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工作。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附后)

  7.3 报表附注

  7.3.1 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7.3.2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

  董事长: 于旭波

  吉林华润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O六年八月十四日

  利    润 表

  2006年1-6月

  编制单位: 吉林华润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公司法定代表人:于旭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金荣鑫     会计机构负责人: 祖兰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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