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 2006-08-15 00:00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中期报告摘要摘自中期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中期报告全文。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中期财务报告未经 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陈建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杜受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帅宏英声明:保证中期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3.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说明:1、本公司第二大股东———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于2005年4月20日将其所持本公司4,883.383万股(占总股本的20.99%)国家股及其衍生所有权益转让给上海华策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策”)。本公司第五大股东———乐山资信产权经纪有限公司于2005年4月16日将其所持本公司100万股国有法人股全部协议转让给华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伦集团”)。上述股权转让的过户手续已分别于2006年5月29日、5月30日办理完毕。乐山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乐山资信产权经纪有限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华伦集团合并持有本公司6,960万股,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2、上海华策于2006年6月9日与浙江华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华硕”)签署《股份转让合同》,将其所持本公司4,883.383万股(占总股本的20.99%)社会法人股转让给浙江华硕。上述股权转让的过户手续已于2006年7月7日办理完毕,浙江华硕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1 报告期,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未发生变动

  4.2公司新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1) 2006年1月13日,公司工会第二届七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王忠先生为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2006年1月18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讯方式)同意王忠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上述事项刊登在2006年1月2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2) 2006年2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讯表决方式)同意公司总经理助理陈雪琴女士、柳力宾先生因工作变动分别辞去所任职务,上述事项刊登在2006年2月2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3) 2006年3月24日,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同意张小波先生、杨柳勇先生分别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上述事项刊登在2006年3月2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4) 2006年6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讯表决方式)同意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蒋萍萍女士、财务总监潘志猛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所任职务。同意聘任吴飞龙先生、袁平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聘任杜受华先生担任财务总监职务,上述事项刊登在2006年6月2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公司为水泥及其半成品的专业制造商,是国家520户重点企业之一。公司主导产品是“峨眉山”牌P.O32.5R、P.O42.5R普通硅酸盐水泥。公司经营范围为:水泥制造、销售,房地产开发经营,机械加工,汽车修理,普通货运、电力开发,科技开发、咨询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报告期,公司水泥售价比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提高,虽电力、燃煤等能源价格持续上涨,但主营业务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5.38%。报告期,公司生产水泥87.27万吨,比上年同期增加约4万吨,增幅4.8%;销售水泥(含熟料及外购水泥销售)89.96万吨,比上年同期增加约5万吨,增幅为5.88%。公司实现利润808.97万元。

  损益项目重大变动财务指标及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报告期主营业务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加976万元,增幅5.38%,主要是水泥平均售价及水泥销量比上年均有增加。

  2、主营业务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加3.43%,主要由于水泥销量的增加及能源价格上涨所致;

  3、营业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47.04%,一方面是水电费增加200多万元,另一方面是袋装水泥销量比上年增加从而使包装费及其它销售费用增加。公司管理层将采取措施力争全年营业费用控制在上年度水平之内。

  4、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314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出售公司所属乐山市远大房地产开发公司股权获收益503万元;

  5、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减少120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处理固定资产所致;

  6、因上年经税务批准准予税前扣除金额未使用完,本报告期未计提所得税。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0元人民币。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3 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适用√不适用

  5.4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5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上年度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6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7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期实现净利润809万元,与上年度相比下降40.21%,主要原因如下:

  (1)上年实现技术转让收入438万元,本报告期无此项收入,导致其他业务利润比上年度减少442万元,减幅96.29%,

  (2)投资收益比上年度减少879万元,减幅80.37%,主要是上年公司出售子公司获收益比报告期多810万元;报告期由于燃煤、电价上涨导致公司两个合资企业(四川金宏水泥有限公司、峨眉协和水泥有限公司)比上年增加亏损;

  (3)营业外支出比上年减少96%,主要是上年有处理固定资产损失及支付滞纳金,而报告期此两项费用大幅下降所致;

  (4)所得税比上年度减少,主要是经税务部门批准,允许税前扣除的财产损失在本报告期未抵扣完,报告期母公司未计提所得税。

  5.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不适用

  5.8.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5.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不适用

  5.10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1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2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或置入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上述资产出售价格的确定是以转让双方认可的评估机构对转让标的的净资产评估值为参考的,出售所涉及的资产产权已全部过户,所涉及的债权债务已全部转移。资产出售影响本报告期利润增加503.6万元。

  6.2 担保事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情况说明:

  1、2005年11月10日,本公司为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15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2006年11月10日至2008年11月9日。该事项已于2005年11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

  2、2005年6月17日,公司200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四川金顶拟与浙江大地纸业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互保协议的提案》,同意与大地纸业签署授信实际融资额度为3,000万元的互保协议。为实施股东大会决议,本公司为该公司实施担保2,017万元。

  2006年6月7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以签署决议方式同意继续为浙江大地纸业集团有限公司在2,877万元授信额度范围内提供担保,同日,本公司为该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2,017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2007年6月7日至2009年6月6日,该担保存在反担保,该事项已于2006年6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

  3、 1995年12月30日,本公司为乐山市财政局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为1996年3月30日至1998年3月29日。该担保为逾期担保,逾期金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6.3 重大关联交易

  6.3.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说明:四川金宏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金宏”)与峨眉协和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峨眉协和”)均为本公司与外方各持股50%共同控制的“嫁接式”合资企业。四川金宏与峨眉协和两家合资公司因其生产系统不可分割而与本公司产生的关联交易为生产经营性资金往来,交易过程不产生盈利(具体关联交易历史成因请详见2005年4月1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公司公告临2005-006号)。

  四川金宏期末占用余额系按比例合并报表后的余额,峨眉协和期末占用余额系未予合并报表的余额。

  6.3.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0元人民币,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余额0元人民币。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华伦集团有限公司质押给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本公司6,860万股股份中的1,450万股,已于2006年7月28日办理了质押登记解除手续。

  2、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于2006年8月3日获股东大会通过,截止目前,方案尚未实施。

  3、 公司第二大股东———浙江华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06年8月7日将所持本公司社会法人股3,854万股质押给杭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2006年上半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06年下半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欠方案实施时间表

  □适用√不适用

  6.6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6.7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未股改公司已承诺股改但未能按时履行的具体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

  利润表及利润分配表

  编制单位: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6月    单位: 人民币元

  

  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建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杜受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 帅宏英

  7.3 报表附注

  7.3.1 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7.3.2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600678     证券简称:四川金顶     编号:临2006—037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书面通知以电话、传真及电子邮件等相结合方式于2006年8月1日发出,会议于2006年8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举行,应参加及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及其摘要》。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部分董事变动的议案》,因公司股东变化,同意易静先生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同意第二大股东———浙江华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推荐周功贤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推荐函见附件一),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最近一次召开的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杨继瑞、王垒、骆国良对上述董事变动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请见附件二)。

  三、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核销公司所属原二峨山水泥厂资产的议案》。

  为顺利推进公司4500吨项目工作,同意对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公司所属二峨山水泥厂的建筑物和生产设备进行拆除;并同意在对可利用资产(设备)办理相关调拨手续,对剩余资产通过招标方式进行相应处置后进行核销。

  上述核销资产原值为:16,730,123.22元;累计折旧为:6,824,223.31元;公司内部选用资产:7,297.05元;净值为:991,390.11元;收回处理残值:880,000.00元。公司于2001年对上述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8,907,212.75元,本次核销将影响公司当期收益111,390.11元。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拟转让公司所属暂闲置资产的议案》。

  为盘货存量资产,最大限度发挥资产效能,根据《四川金顶(集团)公司闲置资产管理办法》规定,同意将公司所属成都金牛区蜀汉中路526号13幢14层2号一套暂闲置房产进行转让处置。

  该房产原值为637,419.80元,累计折旧后净值521,099.73元,转让处置收益为329,300.25元,本次处置造成公司帐面损失191,799.48元。

  特此公告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八月十二日

  附件一:

  浙江华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推荐函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鉴于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本公司作为持有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883.383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0.99%)股份的第二大股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推荐周功贤先生为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请按照相关程序办理。

  特此致函

  浙江华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二OO六年七月三十一日

  周功贤先生个人简历:

  周功贤先生,汉族,浙江诸暨人,1971年4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杭州大学数学系)。1994年5月参加工作,1994年5月至1996年5月任浙江良时期货经纪有限公司行情分析员; 1996年5月至1998年4月,在浙江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学习,获硕士结业证书;2000年6月至2006年3月任浙江华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经理;2006年3月至今任浙江华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附件二: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变动的独立董事意见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第四届董事会于2006年8月1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部分董事变动的议案》,本人经过认真审阅并就相关情况向公司有关人员进行了询问,基于本人独立判断,现就此发表如下意见:

  1、同意易静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2、同意推荐周功贤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3、董事会对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杨继瑞、王 垒、骆国良

  2006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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