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 2006-08-15 00:00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中期报告摘要摘自中期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公司网站http://www.cypc.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中期报告 全文。

  1.2本报告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林初学、贡华章委托董事长李永安、独立董事崔建民委托独立董事武广齐代为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1.3公司200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李永安、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总经理张诚、会计机构负责人财务部经理白勇声明:保证中期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元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 □ 不适用

  金额单位:元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 适用 √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 不适用

  数量单位:万股

  

  注:1、按照相关规定,表格中“本次变动前”栏目的内容按G长电复牌日(2005年8月15日)的数据填列。

  2、“本次变动后”按报告期末(2006年6月30日)的数据填列。

  3.2 截至2006年6月30日公司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注:1、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豁免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要约收购“G长电”股票义务的批复》(证监公司字〔2006〕75号),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简称“中国三峡总公司”)和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于2006年5月9日开始增持本公司股票。截至2006年6月30日,中国三峡总公司共增持166,138,574股,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共增持49,999,274股。中国三峡总公司和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在增持计划完成后的一年内不出售增持的股票,并按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中国三峡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情况。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 适用 √不适用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未经审计

  

  注:报告期内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为71,654,239.64元。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5.3 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 适用 √不适用

  5.4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5.5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5.6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5.7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 适用 √不适用

  5.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 募集资金运用

  □ 适用 √不适用

  5.8.2 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5.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 适用 √不适用

  5.10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 不适用

  5.11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5.12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 适用 √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或置入资产

  √适用 □ 不适用

  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06年2月28日,公司完成了对宜昌葛洲坝志发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装机容量为2万千瓦的水轮发电机组的收购,有关情况如下表。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 适用 √不适用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 适用 √不适用

  6.2 担保事项

  □ 适用 √不适用

  6.3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不适用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06年1月5日,公司成功发行了30亿元短期融资券,降低了公司财务费用。

  2、2006年5月15日-25日,公司认股权证成功发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3、公司所属葛洲坝电站14号和3号机组经过增容改造分别于2006年4月25日和5月9日并网投产发电。改造后,两台机组的额定容量均由原出厂时的125MW成功增加到146MW,进一步提高了公司的发电能力。

  6.6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公司200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7.2 比较式利润表

  利润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未经审计

  

  7.3 报表附注

  7.3.1 如果出现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有关内容、原因及影响数

  □ 适用 √不适用

  7.3.2 如果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原因及影响数

  □ 适用 √不适用

  7.3.3 如果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列示涉及事项的有关附注

  □ 适用 √不适用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李永安

  二〇〇六年八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900 股票简称:G长电 公告编号:2006-024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06年8月11日在北京召开。会议通知于2006年8月1日以传真或送达的方式发出。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应到12人,实际出席会议12人,其中林初学董事、贡华章董事委托李永安董事长、崔建民独立董事委托武广齐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李永安主持,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总经理工作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投资、担保、借贷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6-2010年发展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转让公司持有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

  同意授权董事长在董事会的决策权限范围内、根据市场情况决定在2007年底前出让不多于8亿股公司持有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及中期报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06年9月28日在北京召开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前述修订后的《总经理工作规则》和将提请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投资、担保、接待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六年八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900 股票简称:G长电 公告编号:2006-025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06年8月11日在北京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应到5人,实到5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亚主持,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提请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提请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及中期报告摘要的议案》。

  意见如下:

  1、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6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中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六年八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900 股票简称:G长电 公告编号:2006-026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简称“会议”)。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时间:2006年9月28日(星期四)上午9:00

  3、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

  4、会议方式:与会股东(股东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有关议案

  (二)会议议程:

  1、审议《关于修改<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审议《关于修改公司<投资、担保、借贷管理制度>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06年9月20日(星期三)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受托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四)出席会议办法:

  1、登记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6年9月22日(星期五)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逾期不予受理。

  3、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21层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5、联系方法:

  联 系 人:李宏光,杨庆华

  电    话:010-58688900

  传    真:010-58688898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19号富凯大厦B座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100032

  6、其他事项

  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特此通知。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六年八月十一日

  附:授权委托书样本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的表决权。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决议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决议案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决定对上述决议案或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决议案的投票表决。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须加盖法人公章):

  委托人(法人代表)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06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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