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 2006-08-15 00:00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中期报告摘要摘自中期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中期报告全文。

  1.2 独立董事孙德生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朱静华女士代 为出席会议并表决。

  1.3 公司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郑才友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总经理戴选忠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财务处处长吴善华先生声明:保证中期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3.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不适用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3 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适用√不适用

  5.4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5.5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上年度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6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7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不适用

  5.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不适用

  5.8.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5.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不适用

  5.10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1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2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或置入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6.2 担保事项

  □适用√不适用

  6.3 重大关联交易

  6.3.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1,955,629.66元。

  6.3.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0元人民币,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余额0元人民币。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诉汉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擅自挪用公司自行购买并托管于该公司贵阳市新华路营业部的5,000万元国债一案(该诉讼公告已刊登在2004年8月26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因司法程序和汉唐证券清算未结束等外部原因,在本报告期内依然未开庭审理,案情无进展。

  按照谨慎性原则,为降低可能的风险,经公司第二届十次董事会(该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已刊登在2004年12月25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第三届四次临时董事会(该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已刊登在2005年6月30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和第三届七次临时董事会会议(该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已刊登在2005年12月9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审议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分别对该5,000万元国债投资计提减值准备2,500万元、2,000万元和500万元。目前,公司对该5,000万元国债投资已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06年上半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06年下半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欠方案实施时间表

  □适用√不适用

  6.6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注:特殊承诺指股权分置改革时作出的除法定承诺之外的其他承诺。

  6.7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未股改公司已承诺股改但未能按时履行的具体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

  利润表

  2006年1-6月

  编制单位: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郑才友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戴选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 吴善华

  7.3 报表附注

  7.3.1 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7.3.2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8月11日

  证券简称:赤天化    证券代码:600227    编号:临2006-20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第三届五次董事会于2006年8月11日在赤水市公司生产基地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06年8月1日分别以送达、传真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8名,独立董事孙德生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朱静华女士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应到列席监事3名,实到3名;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表决合法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郑才友先生主持。经审议,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200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同意公司与赤天化集团天阳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原材料供应合同。

  为保证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的顺利完成,根据实际需要,公司决定与赤天化集团天阳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原材料供应合同。

  公司及赤天化集团天阳实业有限公司均为贵州赤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在审议该关联交易时,公司有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获公司3名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对此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公告)。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同意公司《重大信息(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新修订的《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规定与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了公司《重大信息(事项)内部报告制度》(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简称:赤天化    证券代码:600227    编号:临2006-21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五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006年8月11日,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第三届五次会议在赤水市公司办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表决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魏元建先生主持。经审议,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同意公司2006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监事会认为:公司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半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06年半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同意公司与赤天化集团天阳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原材料供应合同。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同意公司重大信息(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0六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简称:赤天化    证券代码:600227    编号:临2006-22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原材料供应合同之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公司与赤天化集团天阳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阳公司”)签订的《原材料供应合同》,合同总金额约为939.6万元。

  ●关联人回避事宜: 天阳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因此本次交易构成本公司与天阳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5名关联董事全部回避表决。

  ●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此次签订的《原材料供应合同》,是为了确保公司年度经营目标顺利实现的需要,并且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8月11日在赤水市召开了第三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并同意《关于公司拟与天阳公司签订原材料供应合同的议案》,批准签署《原材料供应合同》。双方已于2006年8月11日在贵州省赤水市签署了上述合同。

  鉴于天阳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与本公司受同一法人控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公司第三届五次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在对上述关联交易之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董事会9名成员中5名关联董事郑才友先生、席家忠先生、吴力行先生、王贵昌先生和戴选忠先生均回避了表决,其他4名非关联董事均对此议案投了赞成票,其中,公司3名独立董事还就本次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本公告第六部分)。

  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和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关联方为天阳公司,天阳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    称:赤天化集团天阳实业有限公司

  住    所:赤水市化工路

  法定代表人:刘旭

  注册资本:108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1996年3月12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双氧水、化工产品、销售天然气、销售金属材料、机电产品、塑料制品、纸制品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经营的其他商品。

  截止2005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090.42万元,净资产为1,217.29万元。

  至本次关联交易止,公司与天阳公司的关联交易未达到净资产5%以上。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原材料供应合同》:本次交易是由天阳公司为本公司供应生产所需要的原材料。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合同签署双方:本公司、天阳公司

  合同签署日期:2006年8月11日

  交易标的:由天阳公司为本公司供应生产所需要的原材料。合同总价约为939.6万元。

  交易价格:1.16元/立方米(含税)。

  交易结算方式:每月结算一次,供、需双方在次月5日前将按双方统计认可的数量,进行货款结算。

  合同的有效期:合同有效期为半年,自2006年7月1日起至2006年12月31日止。

  定价政策:合同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此次签订的关联交易合同是为了确保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并且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六、 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在审议该关联交易前,征询了公司3名独立董事的意见,3名独立董事同意将该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对于本次关联交易,本公司的独立董事认为:

  1、本次关联交易是在关联双方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的合同,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本次关联交易所签订的《原材料供应合同》之定价,是在充分参照目前市场相关价格的基础上确定的,符合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价格是公允的。

  3、本次关联交易已经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三届五次董事会审议,全体非关联董事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三届五次董事会决议以及经董事签字的会议记录;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第三届五次监事会决议及经监事签字的会议记录。

  4、合同。

  特此公告。             

  贵州赤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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