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偷工减料”
[□本报记者 何军] 2006-08-15 00:00

 

  *ST科龙年报数据与处罚认定不符

  □本报记者 何军

  

  2006年7月4日,中国证监会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ST科龙连续三年虚增利润。但公司昨日披露的2005年年报却没有按照处罚决定,调整以前年度的财务数据。

  据注册会计师朱德峰分析,*ST科龙2005年年报“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涉及2003及之前年度收入与利润的只有:“多计废料销售利润21900316元,少计企业所得税损失5615218元”。

  而中国证监会查实,2002 年,*ST 科龙通过对未真实出库销售的存货开具发票或销售出库单并确认为收入的方式,虚增主营业务收入40330.54万元,虚增利润11996.31万元。根据处罚决定,*ST科龙2002年度将从原盈利10127.7万元调减为亏损1868.61万元,因此其2000年至2002年实际早已是“连续三年亏损”。

  *ST科龙2005年年报“公司近三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显示,未对2003年主营业务收入进行调整,净利润也只调减了27515534元。而中国证监会查实,*ST科龙2003年虚增主营业务收入30483.86万元,虚增利润合计11847.05万元。可见,*ST科龙2005年报涉及2003年会计数据的调整事项与中国证监会的认定严重不符。

  除此之外,*ST科龙对2004年财务数据的调整与中国证监会的认定也有一定差异。2005年报中,*ST科龙将2004年度的主营业务收入与净利润分别调减了51340.27万元和18163.79万元。而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04年度*ST科龙虚增主营业务收入51270.29万元,虚增利润合计14875.91万元。上述调整表明,至少在2004年度,*ST科龙还存在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未涉及的虚增利润事项,如年报披露的虚减广告费用及其他营业费用2405.81万元等。

  *ST科龙称,由于重大会计差错的影响,公司2005年度的年初留存收益虚增209153478 元。而朱德峰认为,结合行政处罚决定书可以推断,*ST科龙2002至2004年虚增的利润合计至少也有38719.27万元,因此*ST科龙被虚增的2005年度年初留存收益绝不止此次披露的20915.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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