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大股东重申注入资产
[□本报记者 唐学良 吴光军] 2006-08-16 00:00

 

  □本报记者 唐学良 吴光军    

  

  国电电力(600795)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日前以全体股东96.93%支持率,其中流通股股东75.85%的赞成率,获得了通过。

  根据股改方案,国电电力流通股股东每10股将获得2.5股对价股份,同时,中国国电集团还将向流通股股东按每10股无偿发行2份存续期为12个月,初始行权价格为4.80元、行权比例为1:1的认购权证。非流通股股东送出的股份和认购权证的总量折合的综合对价比例 ,相当于流通股东每持有10股获付2.9股股份。

  在现场股东会上,国电电力董事长、国电集团总经理周大兵,代表中国国电集团再次重申了国电集团将以国电电力作为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全面改制的平台,在履行相应法律程序的前提下,通过资产购并、重组、将国电集团优良的经营性资产纳入到国电电力,以使国电电力长期、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并在政策允许且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将根据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支持并积极促进国电电力制定股权激励计划。

  国电电力自1997年上市9年来,坚持“并购与基建并举”的发展战略,实现了公司跨越式发展,逐步成长为资产遍布全国11个省市自治区,国内A股市场上最大的经营业绩精良的全国性电力上市公司之一。截止到2005年末,公司股本总额为22.69亿股,流通股5.89亿股。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

 


 

上海证券报版面查询
 



电子版全文检索入口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