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结果的公告
[] 2006-08-16 00:00

 

  证券代码:000045    股票简称:深纺织A    公告编号:2006-15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深纺织”)董事会于2006年8月7日公告了股权分置改革初步方案,至2006年8月15日深纺织及其非流通股股东通过现 场走访、电子邮件、热线电话等多种途径和投资者进行了充分的交流和沟通,征求了流通A股股东对初步方案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协商结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维持不变。具体方案如下:

  一、改革方案要点

  本公司唯一非流通股股东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投控公司”)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A股股东支付13,638,240股深纺织A股股票,即流通A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A股获付4.1股股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二、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1、投控公司将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承诺义务。

  2、在投控公司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至少在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交易。在前项承诺期期满后十二个月内,投控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份,出售数量占深纺织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五。

  3、投控公司承担包括财务顾问费、保荐费、律师费、沟通推介费、媒体宣传费等与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的费用。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为了增强流通A股股东的持股信心,激励管理层的积极性,使管理层与公司股东的利益相统一,公司将在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按有关规定制订管理层股权激励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A股股票将于2006年8月17日复牌。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详见2006年8月7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及《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纺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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