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 2006-08-16 00:00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中期报告摘要摘自中期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阅读中期报告全文。

  1.2 没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对中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

  1.3 所有董事均出席董事会

  1.4 公司中期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5 公司董事长张华先生、董事总经理张金祖先生、财务总监崔少军先生、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莲华女士声明:保证本中期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如果报告期末至报告披露日公司股本已发生变化,按新股本计算的每股收益。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3.2 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 适用 √ 不适用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5.3 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 适用 √ 不适用

  5.4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5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上年度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6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7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5.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 募集资金运用

  □ 适用 √ 不适用

  5.8.2 变更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 适用 √ 不适用

  5.10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11 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5.12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或置入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6.2 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6.3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6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万元

  

  6.7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6.8 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财务报表

  7.2.2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编制单位: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1—6月    单位:人民币元

  

  法定代表人:张华 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崔少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莲华

  7.3 报表附注

  7.3.1 如果出现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有关内容、原因及影响数。

  □ 适用 √ 不适用

  7.3.2 如果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原因及影响数。

  □ 适用 √ 不适用

  7.3.3如果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列示涉及事项的有关附注。

  证券代码:002058             证券简称:威尔泰             公告编号:2006-001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8月15日下午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8月4日以书面、传真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 人,实到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全体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华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过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并通过了《2006年中期报告全文及摘要》,报告全文及摘要刊登于巨潮网(www.cninfo.com.cn ),供投资者查阅。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章程修改部分请见附件,《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全文刊登于巨潮网(www.cninfo.com.cn ),供投资者查阅。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外资管理部门申报外资股确认批复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根据外资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股份公司首次发行时,相关股份申请初始登记为外资股时,需要取得商务部的批复。因此,拟决定向外资管理部门申报相关材料,取得相关部门对公司外资股或确认公司为外商投资股份制上市公司的批复。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办法的议案》,并提请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办法》全文刊登于巨潮网(www.cninfo.com.cn ),供投资者查阅。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

  公司在交通银行上海分行虹口支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松江支行分别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本次募集的资金。募集资金的使用按《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办法》执行。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全文刊登于巨潮网(www.cninfo.com.cn ),供投资者查阅。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议案》。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全文刊登于巨潮网(www.cninfo.com.cn ),供投资者查阅。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全文刊登于巨潮网(www.cninfo.com.cn ),供投资者查阅。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详见公司2006年8月1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告编号:2006-004)。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设立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以及薪酬和考核委员会的议案》,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另行制定。

  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按照《中小企业板投资者权益保护指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决定在董事会内设立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如下:

  1、提名委员会

  召集人:独立董事奚家成 成员:独立董事任德祥 董事张金祖

  2、战略委员会

  召集人:董事张金祖    成员:董事李彧    董事刘罕

  独立董事奚家成    独立董事任德祥

  3、审计委员会

  召集人:独立董事陈亚民 成员:独立董事奚家成 董事刘罕

  4、薪酬和考核委员

  召集人:独立董事任德祥 成员:独立董事陈亚民 董事李彧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06年8月31日(星期四)召开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2006年8月1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关于召开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06-003)。

  特此公告。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六年八月十五日

  附件:

  公司章程修改部分如下:

  1、原第三条:公司于〖批/核准日期〗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份数额〗股,于〖上市日期〗在〖证券交易所〗上市。

  现更改为“第三条 公司于2006年7月20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800万股,于2006年8月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

  公司不对章程中的前款规定作任何修改。”

  2、原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注册资本数额〗元。

  现更改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236.884万元。”

  3、原第十三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仪器仪表,传感器的制造,自动化控制系统集成,设备成套,电气成套,应用软件,四技服务,销售自产产品(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现更改为:“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仪器仪表,传感器的制造,自动化控制系统集成,设备成套,电气成套,应用软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自产产品(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4、原第十七条:公司发行的股份,在〖证券登记机构名称〗集中存管。

  现更改为:“第十七条公司发行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集中存管。”

  5、原第十八条: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量、占总股本比例情况如下:

  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         1640.2492万股, 占股本总额的36.968%;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76.4787万股, 占股本总额的22.008%;

  新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561.8875万股, 占股本总额的12.664%;

  上海仓桥工业发展有限公司         467.4696万股, 占股本总额的10.536%;

  上海申仕科技有限公司                121.9969万股, 占股本总额的2.7496%;

  自然人股东张金祖                        297.6017万股, 占股本总额的6.7074%;

  自然人股东孙国林                        52.2818万股, 占股本总额的1.1783%;

  自然人股东夏富田                        41.8254万股, 占股本总额的0.9427%;

  自然人股东刘力平                        34.8545万股, 占股本总额的0.7856%;

  自然人股东陆孝孟                        34.8545万股, 占股本总额的0.7856%;

  自然人股东吴正峰                        17.4272万股, 占股本总额的0.3928%;

  自然人股东李程生                        17.4272万股, 占股本总额的0.3928%;

  自然人股东梁怀喜                        17.4272万股, 占股本总额的0.3928%;

  自然人股东朱晓峰                        17.4272万股, 占股本总额的0.3928%;

  自然人股东吕 杰                         17.4272万股, 占股本总额的0.3928%;

  自然人股东周 枫                         17.4272万股, 占股本总额的0.3928%;

  自然人股东吴 刚                         17.4272万股, 占股本总额的0.3928%;

  自然人股东彭正伟                        17.4272万股, 占股本总额的0.3928%;

  自然人股东席建忠                        10.4564万股, 占股本总额的0.2357%;

  自然人股东居海雄                        10.4564万股, 占股本总额的0.2357%;

  自然人股东孔合平                        10.4564万股, 占股本总额的0.2357%;

  自然人股东杨 方                         10.4564万股, 占股本总额的0.2357%;

  自然人股东刘晓兵                        10.4564万股, 占股本总额的0.2357%;

  自然人股东金明皓                         5.2282万股, 占股本总额的0.1178%;

  自然人股东黄建国                         5.2282万股, 占股本总额的0.1178%;

  自然人股东周家奎                         5.2282万股, 占股本总额的0.1178%。

  现更改为:“第十八条 公司由上海威尔泰仪表有限公司在2000年12月整体改制而成,当时各发起人股东按照净资产以1:1的比例认购发起人股份情况如下: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229.572万股,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731.993万股,新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持有421.205万股,上海仓桥工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350.427万股,上海申仕科技有限公司持有91.452万股,自然人张金祖持有223.0895万股,自然人孙国林持有39.1917万股,自然人夏富田持有31.3534万股,自然人刘力平持有26.1278万股,自然人陆孝孟持有26.1278万股,自然人吴正峰持有13.0639万股,自然人李程生持有13.0639万股,自然人梁怀喜持有13.0639万股,自然人朱晓峰持有13.0639万股,自然人吕杰持有13.0639万股,自然人周枫持有13.0639万股,自然人股东吴刚持有13.0639万股,自然人彭正伟持有13.0639万股,自然人席建忠持有7.8384万股,自然人居海雄持有7.8384万股,自然人孔合平持有7.8384万股,自然人杨方持有7.8384万股,自然人刘晓兵持有7.8384万股,自然人金明皓持有3.9192万股,自然人黄建国持有3.9192万股,自然人周家奎持有3.9192万股。”

  6、原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股份数额〗,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数额〗股,无其他种类股。

  现更改为:“第十九条公司股份总数为6236.884万元,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6236.884万股,无其他种类股。”

  7、原第四十四条: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上海市。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涉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需要采用网络投票的重大事项,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现更改为:“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的地点为:上海市。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下列事项时,公司还将提供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等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购买的资产总价较所购买资产经审计的帐面价值溢价达到或超过百分之二十的;

  (二)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

  (三)股东以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或实物资产偿还所欠公司的债务;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附属企业到境外上市;

  (五)对中小投资者权益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事项。”

  8、原第八十二条: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决议,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

  现更改为:“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股东大会就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或监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度。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

  公司章程附件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原第三十二条: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可以实行累积投票制。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现更改为:“第三十二条 股东大会就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或监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度。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9、原第九十九条: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

  现更改为:“第九十九条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

  对于不具备独立董事资格或能力、未能独立履行职责、或未能维护上市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独立董事,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向董事会提出对独立董事的质疑或罢免提议。”

  10、原第一百一十条: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会在公司净资产20%的范围内决定公司的投资、资产管理等事宜。

  现更改为:“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会在公司净资产20%的范围内决定公司的投资、资产管理等事宜。

  董事会在决定对外担保时,应取得出席会议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或者经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章程附件二“董事会议事规则”第十九条:“除本规则第二十条规定的情形外,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提案并形成相关决议,必须有超过公司全体董事人数之半数的董事对该提案投赞成票。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形成决议应当取得更多董事同意的,从其规定。

  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其权限范围内对担保事项作出决议,除公司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外,还必须经出席会议的2/3以上董事的同意。

  不同决议在内容和含义上出现矛盾的,以形成时间在后的决议为准。”

  现更改为:“第十九条 除本规则第二十条规定的情形外,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提案并形成相关决议,必须有超过公司全体董事人数之半数的董事对该提案投赞成票。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形成决议应当取得更多董事同意的,从其规定。

  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其权限范围内对担保事项作出决议,除公司出席会议董事2/3以上同意外,还应同时经全体独立董事2/3以上同意,或者经股东大会批准。

  不同决议在内容和含义上出现矛盾的,以形成时间在后的决议为准。”

  证券代码:002058             证券简称:威尔泰             公告编号:2006-003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6年8月1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06年8月31日(星期四)上午9:30分

  3、会议地点:虹桥文化活动中心(万源路2800号)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5、会议期限:半天

  6、股权登记日:2006年8月23日

  二、会议议题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向外资管理部门申报外资股确认批复的议案》

  3、《关于制定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办法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6年8月2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凡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的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均可以书面授权方式(授权委托书附后)委托一名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4、保荐机构代表;

  5、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地点:上海市虹中路263号一楼大厅;

  2、登记时间:2006年8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

  五、其他事项

  1、会务联系人:殷骏、过震

  联系电话:021-64656465 传真:021-64659677

  通讯地址:上海市虹中路263号,邮编:201103

  2、参加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六年八月十五日

  附: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 女士 )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2、《关于向外资管理部门申报确认外资股确认批复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3、《关于制定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量:             股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058             证券简称:威尔泰             公告编号:2006-004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06年8月1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运用不超过3000万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

  公司此次发行1800万股新股上市后,募集资金净额9294.7631万元已全部到位。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有一定的建设期,预计到2007年2月28日将使用5680万元。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支出,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后,公司运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拟运用的闲置募集资金总量为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单笔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从2006年9月1日起到2007年2月28日止。

  本公司保荐机构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予以同意。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2、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2058             证券简称:威尔泰             公告编号:2006-005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06年8月15日下午15: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8月4日以书面、传真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亲自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唐继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全文及摘要》,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并对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发表以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6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刊登于2006年8月16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全文刊登于2006年8月16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威尔泰工业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6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002058                    证券简称:威尔泰                    公告编号:2006-002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

 


 

上海证券报版面查询
 



电子版全文检索入口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