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中期报告摘要摘自中期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中期报告全文。
1.2 李明利董事因出差未参加本次会议。
1.3 公司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董事长刘 军,总会计师李丽及财务经理明爱民声明:保证中期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3.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不适用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3 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适用√不适用
5.4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5.5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上年度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6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7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不适用
5.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不适用
5.8.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5.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不适用
5.10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1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2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或置入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6.2 担保事项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6.3 重大关联交易
6.3.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6.3.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未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 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余额为0。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2002年12月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乌鲁木齐市鑫恒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支付所欠工程款2029.29万元。
2004年9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2004)民一终字第58号民事判决书,判令鑫恒基公司向申请执行人市政公司给付工程欠款本金16,601,307.97元,违约金2,400,000.00元,另鑫恒基公司应承担一、二审诉讼费部分257,101.20元,和鉴定费部分13,600.00元。以上鑫恒基公司合计应支付欠款金额为19,272,009.17元。2004年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查封鑫恒基地下商城的商铺238间,及其占地使用权,建筑面积共3246.02平方米。法院在乌鲁木齐市土地部门、产籍产权部门均办理了查封手续。
2005年5月自治区高级法院指定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法院执行追加查封鑫恒基地下商城的商铺500间。共计查封商铺738间,整体评估价近1.8亿元。因新疆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就评估价偏高向法院提出异议,要求重新评估,故对鑫恒基地下商铺的拍卖程序尚未进行。 截至2006年6月30日,该诉讼尚未有更新进展。
2、公司为新疆迪杰电码防伪技术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2004年被裁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被执行划款150万元,公司向反担保方提起诉讼。2005年10月28日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2)乌中经初字第266号]判决:“金魁公司、二二一团共同偿还本公司1,500,000.00元。”截至2006年6月30日,该诉讼尚未有更新进展。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06年上半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06年下半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欠方案实施时间表
□适用√不适用
6.6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6.7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未股改公司已承诺股改但未能按时履行的具体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7 财务报告
7.1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
利润表
2006年1-6月
编制单位: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刘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李丽 会计机构负责人: 明爱民
7.2 报表附注
7.3.1 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7.3.2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
董事长:刘军
新疆城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8月14日
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