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中期报告摘要摘自中期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中期报告全文。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
1.4 公司负责人赵勇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茂祥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余晓先生声明:保证中期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3.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动。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0元人民币。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3 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适用√不适用
5.4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5.5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上年度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围绕“3C”战略实施的产业结构调整开始显现积极的成效,公司新进入的冰箱、移动通讯、IT产业,报告期内销售收入增长幅度较大,新产业拓展导致公司传统的电视、空调业务收入在主营业务收入中的比例下降。
5.6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7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不适用
本期利润总额比去年同期下降34.34%,主要原因是市场开拓、品牌建设、研发投入费用增加及合并新设子公司费用所致;投资收益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短期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增加所致;营业外收支净额大幅下降,主要原因是去年同期处置上海长虹大厦所取得的收益较大;本期发生的补贴收入主要为各项政府的贴息等收入。
5.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不适用
5.8.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5.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不适用
5.10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1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2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或置入资产
√适用□不适用
(1)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本公司于2006年6月23日以4950万元成功竞拍上海朝华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四川长虹佳华信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43.33%股权,上海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06年6月28日出具了本次拍卖的民事裁定书,该部分股权帐面价值为84,321,293.95元人民币。2006年7月31日,该部分股权的过户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股权过户完成后,本公司持有长虹佳华99.33%的股权,公司管理团队通过增资持有0.67%的股权。
(2)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2006年3月31日本公司与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收购除本公司外的湖南长虹空调销售有限公司其他所有股东的股权,2006年4月26日湖南长虹空调销售公司召开董事会扩大会议同意股东饶培昌、张健、黄跃红和邓文兵将各自持有的湖南长虹空调销售公司合计54%的股权以2,756,087.00转让给本公司,郭惠民将持有的湖南长虹空调销售公司6%的股权以300,000.00元的价格转让给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截至报告披露日,工商登记变更正手续在办理过程中。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适用√不适用
6.2 担保事项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6.3 重大关联交易
6.3.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0元。
6.3.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84.72万元人民币,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余额66.72万元人民币,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提供资金主要是控股股东委托本公司采购商品尚未结清的经营性资金占用。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因美国APEX公司拖欠本公司巨额债务,2004年12月,本公司在美国洛杉矶高等法院向APEX公司提起诉讼,申请法院令状要求APEX公司开放财务。2005年1月,APEX公司在美国洛杉矶高等法院向本公司提出反诉,并以毁坏了其商业信誉为由要求本公司赔偿。经过双方不断的协商,2005年7月APEX公司向本公司提供了三部分资产抵押,作为其部分欠款1.5亿美元的担保。该三部分资产为:一是不动产抵押担保;二是APEX公司以及其总裁季龙粉先生持有的香港创业板上市公司“中华数据广播控股有限公司”(08016,以下简称CDB公司)股权担保,抵押股权为222,897,340股;三是APEX商标担保。上述三部分资产的抵押登记手续已经办理完毕。2006年4月11日,本公司与Apex Digital inc.和季龙粉先生三方签署《美国Apex公司与四川长虹公司贸易纠纷和解框架协议》及其附件协议,该协议经双方确认无异议已于2006年4月20日生效,Apex公司愿意承担对本公司1.7亿美元的债务,协议约定了债务的具体清偿方式,三方同意中止在美国的所有诉讼,待协议履行完毕后撤销诉讼,截至报告期末,协议执行情况如下:
1、根据各方2006年5月13日签署的《执行备忘录》约定,Apex方面已将提存于美国Powell Goldstein律师事务所的423,085.23美元现金划转到本公司帐户
2、根据各方2006年5月15日、7月3日签署的《执行备忘录》约定,Apex方面已将“Apex”、“Apex Digital”商标和Apex标识图案转让给本公司,并在美国专利商标局登记,前述商标及图标的价值正在联系相关中介机构进行评估,具体抵债金额以评估机构的评估价值为准,但最高不超过9000万美元。
3、根据各方2006年5月18日签署的《执行备忘录》约定,Apex已安排出售其仓库不动产,以房款来抵偿所欠本公司的债务,目前Apex已同买方签署《买卖协议》,并已处于交易结算阶段。
4、根据各方2006年5月24日签署的《执行备忘录》约定,Apex将其共计65,927台商返机以合理的价格进行处理,处理所得款项用于抵偿所欠本公司债务。
5、对于长虹在美国起诉Apex和季龙粉以及Apex反诉长虹一案,各方于2006年7月6日签署《撤消诉讼及保留诉讼时效的协议》,洛杉矶县高等法院法官同一日召集各方美国律师当庭撤消本案。
6、按照《框架协议》及其附件协议的约定,各方对CDB股权抵债过户事宜正在处理之中。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06年上半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06年下半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欠方案实施时间表
□适用√不适用
6.6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注:特殊承诺指股权分置改革时作出的除法定承诺之外的其他承诺。
6.7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未股改公司已承诺股改但未能按时履行的具体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
利润表
2006年1-6月
编制单位: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赵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林茂祥 会计机构负责人: 余晓
7.3 报表附注
7.3.1 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7.3.2 报告期内,2006上半年年成立的合肥长虹美菱制冷有限公司、广东长虹数码科技有限公司都已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合并范围。
董事长:赵勇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