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袁小可
尽管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但是维科精华的实际控制人目前已发生变动。
维科精华今日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接控股股东维科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知,该公司股东宁波华泰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4%)已于2006年8月13日分别与该公司的另两家股东宁波明丰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4%)、宁波新联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3.38%)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根据这一转让协议,宁波华泰投资有限公司 分别出资3600万元、3507万元受让宁波明丰投资有限公司、宁波新联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维科集团24%及23.38%股份。股权转让完成后,宁波华泰投资有限公司将合计持有维科集团71.38%股份,宁波明丰投资有限公司和宁波新联投资有限公司将不再持有维科集团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