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开发商欠款超标将入黑名单
[□本报记者 柯鹏] 2006-08-16 00:00

 

  □本报记者 柯鹏

  

  深圳的房地产调控一直走在全国前列。近日,《深圳市房地产行业诚信公示办法》面向社会公示。如果房地产企业拖欠地价款、工程款任一项达3000万元以上,或拖欠这两类款项为500万元以上且拖欠时间达两年以上的,都将被列入“严重失信”的黑名单。

  据悉,深圳出台的《办法》将对房地产企业的诚信处罚分为失信警示、严重失信两个等级。如果开发企业犯下违规行为,深圳国土部门便将其列入重点监督和检查对 象,并视情况予以警告、通报批评、媒体曝光、限制从事相关业务、责令停业整改等处罚。在必要时,有关主管部门有权取消其土地受让资格,限制其商品房开发项目预售或禁止从事有关业务。

  记者另获悉,深圳这个《办法》实施后,所有开发商的诚信信息还将与工商、公安、税务、建设、规划、城管、金融等部门实现信息共享,以便加强对全市房地产企业与个人的约束。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

 


 

上海证券报版面查询
 



电子版全文检索入口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