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监会“三招”监管股票资产挪用
[□本报记者 王丽娜] 2006-08-16 00:00

 

  □本报记者 王丽娜

  

  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香港证监会上半年对永业证券、大发证券以及鸿运证券等证券公司进行了审查,并对他们进行了限制业务的处罚。总体来看,证券公司被限制业务的原因主要是挪用投资者股票资金。对此,香港证监会昨日举行新闻发布会,该会中介团体及投资产品部执行董事张灼华在会上表示,为了更加有效地对股票资产挪用进行监管,香港证监会推出了三大措施。

  张灼华表示,香港证监会目前已调拨更多 资源严密监视证券公司的财务状况及进行实地巡查,并将继续采取果断及严厉的措施对违规证券公司及从业人员作出严惩。

  张灼华还表示,香港证监会将与香港会计师公会会面以加强双方的合作,合作措施包括转介一些怀疑牵涉核数师专业疏忽的个案予香港会计师公会,并要求核数师在年度审计时必须与客户进行对账。

  一直以来,香港证监会比较重视投资者教育,昨日该会再次加强了投资者保护权益的教育。张灼华表示,香港证监会建议投资者采取三项措施保障其权益,包括开立投资者个人户口;确保按时收到月结单原件,并立即核对数据,不要让证券公司替代投资者保存月结单;核数师要求核实投资者账户状况时,投资者应尽快核对资料并回复核数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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