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房地产股权信托” 或遭封杀
[□本报记者 但有为] 2006-08-17 00:00

 

  □本报记者 但有为

  

  为加强和改进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信贷管理,银监会昨日发布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托投资公司房地产贷款业务。业内人士指出,根据通知内容,房地产信托中大量的假股权投资将被封杀。

  《通知》重申了银监会去年下发的《关于加强信托投资公司部分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212号文)的内容,即信托公司新投的房地产业务必须具备自有资金超过35%、四证齐全、二级以上开发资质三个条件,并增加对房地产 股权信托的限制。

  “信托公司开办房地产贷款业务,或以投资附加回购承诺等方式间接发放房地产贷款,要严格执行‘212号文’有关规定。”通知指出。

  很明显,此项政策是针对去年以来房地产信托方面出现的“假股权”问题制定的。据了解,‘212号文’下发后,将信托公司的房地产贷款信托提升到和银行房地产信贷同样的门槛之上。此后,有些信托公司便将房地产贷款项目用投资附加回购条款的方式将其包装为房地产股权信托。

  而业内人士指出,多数信托公司所谓的股权信托只是一种变相的贷款方式,而真正意义上的股权信托方式要拥有开发商一定的股权,但在实际操作中并不容易做到。据粗略估计,90%以上的房地产股权信托都是间接房地产贷款。

  对于《通知》,中国信托业协会会长、中诚信托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忠民指出,“这是针对‘212文件’后出现的夹层融资业务的规定,文件严禁的是假股权信托方式。”他还透露,信托业协会正在就文件进一步征求各方意见,并将制定更利于行业发展和金融安全的实施细则。

  用益信托工作室李旸认为,《通知》在短期内将对贷款类房地产信托有较大影响。根据该工作室最新统计数据,今年二季度,房地产为信托产品第三大投资行业,投资金额达73.66亿元,创造了有史以来单季房地产信托发行规模的最高纪录。

  但与此同时,李旸指出,贷款类房地产信托仍然是房地产信托资金运用的主流方式。二季度33个房地产信托中,贷款类产品20个,贷款金额57.62亿元,分别占全部房地产信托的60.61%和77.56%。因此,此类“假股权”信托业务预计将受到很大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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