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见投资收购深物业要约义务豁免待定
[□本报记者 陈建军] 2006-08-17 00:00

 

  □本报记者 陈建军

  

  深物业股票昨天临时停牌。今天,深物业刊登公告,澄清卓见投资收购公司股权要约义务豁免申请未被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报道。

  有媒体昨天报道说,在中国证监会日前发布的行政许可决定中,对卓见投资收购深物业70.296%股权的收购报告书没有异议,但对卓见投资提出的豁免要约收购申请不予批准,要求卓见投资在此后的15日内发布全面收购要约。在全面要约收购期间,卓见投资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此次收购的进展情况。

  深物业今天刊登的澄清公告说,媒体报道中提及的行政许可决定,指的是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6】60号书面批复。

  此后,中国证监会又以证监公司字〔2006〕97号发出《关于暂停审核卓见投资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事宜的通知》。因此,关于卓见投资收购公司股权要约义务豁免申请未被中国证监会批准的报道严重失实。

  卓见投资收购的深物业70.296%股权,来自深圳市建设投资控股公司及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在2005年4月1日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很快得到了国资委的批复。但就在中国证监会核准是否豁免卓见投资要约收购义务的期间,国资委又要求深物业暂停转让上述股权。中国证监会发出的证监公司字【2006】60号和证监公司字【2006】97号两份文件,就是在国资委态度转变期间下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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