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立法化解“化功大法”
[□ 柯鹏] 2006-08-18 00:00

 

  □ 柯鹏

  

  2005年,新老“国八条”出台后的楼市调控最终没有完全落实。当时,有位官员曾无奈坦言,政府调控“看得见的手”最终输给了楼市利益群体私下对抗的“看不见的手”。

  今年的情况,目前看也不甚乐观。

  一些地方政府还在施展“拖刀记”应付中央,一些开发商已经迫不及待开始弄起表面文章;投机者纷纷解套,中介们就忙不迭帮着避税……好一派繁忙的景象!

  其实,楼市各方是绝对不敢公然站出来对抗楼市调控的,违规也罢、逃税也罢,我们现在调查和曝光的,都是那些曲线对抗和钻空子的行为。这些行为,就像旧时武侠小说里面提到的化功大法一样,可以把一个绝顶高手的功力化于无形。楼市调控一拳打在棉花堆上,手感不对,可又叫不出苦来,落个尴尬的结局。

  我们这两年的楼市调控,流程其实差不离。先是中央提出指导精神,再由国务院发出框架通知,接着是各大部委出台相关政策,最后落到地方去制定细则和实施。但是,我们发现,这些最为关键的“国八条”、“国六条”,“九部委意见”都是各大部委的部门规章,在我国《立法法》中,对“部委规章”、省一级人大或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及省一级政府制定的“地方性规章”在法律效力上的高低缺乏明确界定;而在司法实践中,“部委规章”也常常只起“参照”作用。

  关键点浮出水面,“部委规章”的强制性和执行力还不够。

  与此同时,目前,我国房地产有关的法律又显得跟不上快速发展的房地产市场。比如,现行我国房地产法中最核心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1994年通过,至今历时12年,我国的房地产体制早已发生了计划经济转向市场化的翻天覆地的大转变。一个轮回下,与时俱进的修改已经非常必要。

  敞开来说,现在的房地产调控,早就不是一个部委、一个产业的自家事。高瞻远瞩、合纵连横,从制度和法规的角度下狠招,才能最终打下一片新天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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