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 2006-08-18 00:00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中期报告摘要摘自中期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中期报告全文。

  1.2 董事张国钧,因工作原因委托李春波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 ,独立董事朱宝泉和独 立董事吴弘,因工作原因分别委托彭师奇独立董事和黄董良独立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

  1.3 公司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李春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国钧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春风声明:保证中期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3.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不适用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06年上半年,公司仍面临着许多困难:人民币的持续升值,降低了公司出口产品的毛利率;国际原油价格持续走高,致使公司化工原辅料价格不断上涨,导致产品成本上升,利润空间进一步压缩;制剂产品的降价降低了公司制剂产品的盈利水平,国家出台的相关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对公司制剂产品的销售带来影响;受到地理和环保的限制,企业发展的空间日益狭窄。

  面对以上不利因素,报告期内,公司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总结2005年度生产经营情况,结合2006年总体生产经营目标,充分利用前期积累的技术、人才、研发等各方面的优势,不断优化产品结构,对内严抓管理,降费增效,对外积极开拓市场,扩大销售,从而克服了各种不利因素的影响。经过全体干部员工的共同努力,延续了2005年的良好发展态势,进一步巩固了自身的核心竞争力。2006 年上半年,公司顺利的完成了各项经济指标和重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2,576万元,实现净利润4,806万元,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20.81%和35.58%,为公司全年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0元人民币。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3 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适用√不适用

  5.4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5.5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上年度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6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7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不适用

  5.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不适用

  5.8.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5.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不适用

  5.10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1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2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或置入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适用□不适用

  上海恰尔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系由本公司、中招时代投资有限公司和上海亨斯生物技术公司共同投资设立,注册资本1,500万元,其中本公司投资675万元,占45%。截至2005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该投资的帐面价值为314万元。2006年2月15日,本公司与杭州爱大制药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作价400万元转让上述股权。上海恰尔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已于2006年7月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截至2006年6月30日,公司已根据协议收妥全部股权转让款,并取得股权转让收益1,494,364.69元。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6.2 担保事项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6.3 重大关联交易

  6.3.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6.3.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6]159号)批复,于2006年2月23日经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表决通过。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以送股方式向流通股股东安排对价,即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3.3股股份,非流通股股东共计向流通股股东支付43,608,576股。该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经在2006年3月实施。

  除法定承诺外,本公司控股股东昌欣投资作出特别承诺,该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非流通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36个月内不上市交易。对无法取得联系、未明确表示同意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以及因抵押、质押及其它权利限制不能执行对价安排的非流通股股东,昌欣投资代其先行垫付对价13,331股。该等股东所持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若上市流通,须向昌欣投资支付代为垫付的对价,并取得昌欣投资的同意,由本公司董事会向上交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2006年上半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06年下半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欠方案实施时间表

  □适用√不适用

  6.6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注:特殊承诺指股权分置改革时作出的除法定承诺之外的其他承诺。

  6.7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未股改公司已承诺股改但未能按时履行的具体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

  利润表

  2006年1-6月

  编制单位: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春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张国钧     会计机构负责人: 李春风

  7.3 报表附注

  7.3.1 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7.3.2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

  董事长:李春波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8月16日

  证券简称:G浙医药     证券代码:600216         编号:临2006-021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0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及每10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03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027元。

  ●股权登记日:2006年8月23日

  ●除息日:2006年8月24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6年8月30日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06年6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在2006年6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现将分红派息具体实施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分红派息方案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以2005年年末公司总股本4500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

  二、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及红利发放日

  1、 股权登记日:2006年8月23日

  2、 除息日:2006年8月24日

  3、 红利发放日:2006年8月30日

  三、本次红利发放对象截止2006年8月23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四、本次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持有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个人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10股0.27元;持有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的机构投资者和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10股0.30元。

  2、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本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发放,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在现金红利发放日的前一个交易日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应得现金红利金额划付给其指定的证券公司,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在现金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对未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的现金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投资者办理全面指定交易后,由指定证券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领取该部分现金红利。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五、咨询联系:

  咨询机构:浙江医药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1-87213883    传真:0571-87213883

  联系人:俞祝军 章吕

  六、备查文件

  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医药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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