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 2006-08-18 00:00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中期报告摘要摘自中期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中期报告全文。

  1.2 公司独立董事周光辉因公出差,委托独立董事果敢代为出席并行使表 决权。

  1.3 公司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董事长柏广新先生,总经理李凤春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薛义先生声明:保证中期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不适用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3.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不适用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6,506,898.55元人民币。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3 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适用√不适用

  5.4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5.5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上年度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6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7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不适用

  5.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不适用

  5.8.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5.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不适用

  5.10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1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2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或置入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6.2 担保事项

  □适用√不适用

  6.3 重大关联交易

  6.3.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6,506,898.55元。

  6.3.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30,941,939.22元人民币,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余额0元人民币。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06年上半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06年下半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欠方案实施时间表

  □适用√不适用

  6.6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注:特殊承诺指股权分置改革时作出的除法定承诺之外的其他承诺。

  6.7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未股改公司已承诺股改但未能按时履行的具体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

  利润表

  2006年1-6月

  编制单位: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 柏广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薛 义     会计机构负责人: 薛 义

  7.3 报表附注

  7.3.1 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7.3.2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

  董事长:柏广新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G森工         编号:临2006-019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年8月4日以书面送达和电话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会议于2006年8月16日上午在吉林森工集团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柏广新先生主持,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0人(独立董事周光辉委托独立董事果敢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由于公司总部办公地址日前已迁往长春高新开发区,所以对原《公司章程》第五条修订如下:

  原《公司章程》第五条 公司住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4036号 邮政编码:130021

  修改为:第五条 公司住所: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街4000号 邮政编码:130012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中期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总经理李凤春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06年第二次会议提议,董事会决定聘任宋建龙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宋建龙先生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实施细则〉及增补委员的议案》。

  会议决定:修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部分条款(见附件),增补董事长柏广新先生、独立董事李凯先生为战略、提名委员会委员,并由董事长柏广新先生担任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八月十六日

  附件1:

  宋建龙先生简历:

  宋建龙,男,52岁,大学本科,高级经济师。历任吉林省大石头林业局副局长,吉林省林业厅宣传处副处长,吉林省林业厅外经外事处副处长,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总公司外经外事部副部长,吉林林业招商公司总经理,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总公司宣传教育部部长,新合木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中方代表)。

  附件2: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鉴于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经总经理李凤春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0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议,董事会决定聘任宋建龙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经独立董事审查,该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有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因此,同意本项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独立董事:果敢、刘国成、周光辉、李凯

  二○○六年八月十六日

  附件3: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部分条款修改内容

  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第三条

  原《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第三条: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一名。

  修改为: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第三条

  原《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第三条: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

  修改为: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四名。

  证券代码:600189         证券简称:G森工         编号:临2006-020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6年8月16日在吉林森工集团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福庆先生主持,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全体监事列席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06年度中期报告》及摘要。

  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5年修订)的有关要求,我们对公司2006年度中期报告进行了认真的审核,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中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中期报告内容和格式完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06年度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书面审核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中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第一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下一次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六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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