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中期报告摘要摘自中期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中期报告全文。
1.2 公司全体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及摘要 。
1.3 公司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公司负责人兼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温昌伟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苏虹女士声明:保证中期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3.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不适用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29,357,530.39元人民币。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5.3 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适用√不适用
5.4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5.5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上年度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6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售电毛利率为21.61%,比上年度减少8.59个百分点,主要是由于供电负荷的增加,成本较高的外购电量增加,生产成本增加所致。
2、报告期内,公司控股91.69%的桂东电子科技公司毛利率为6.63%,比上年度减少8.15个百分点,主要是因为成本上升所致。
5.7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不适用
说明:投资收益占利润总额的比例下降,主要是上年度子公司对外合作取得收益1,131.42万元。
5.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不适用
5.8.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5.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不适用
5.10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1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2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或置入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1、本公司完成对昭平桂海电力有限责任公司的第四期增资,并已完成工商登记。
2、本公司向广东郁南供电实业公司转让南桂电力股权,目前公司已经收到首期出让款700万元。
6.2 担保事项
□适用√不适用
6.3 重大关联交易
6.3.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29,357,530.39元。
6.3.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中国证监会不同意受让国海证券股权后,河池化工、中恒集团未按照协议规定返还本公司已支付的股权转让预付款。2006年6月21日,本公司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递交《民事起诉状》,要求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返还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款4680万元、3500万元及相关资金占用费。2006年6月27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一审案件受理通知书》(2006)南市民二初字第109、110号送达本公司,同意受理上述诉讼请求。
2006年7月18日,公司已与中恒集团达成庭外调解,并签订了《返还股权转让款协议书》(见2006年7月19日《上海证券报》公告),公司收到中恒集团10万元诉讼费后,已于2006年7月21日向南宁中院申请撤诉,中恒集团将按照双方签订的《返还股权转让预付款协议书》中的约定按期返还款项。
本公司起诉河池化工目前尚未开庭审理,预计开庭日期为2006年8月28日,最终判决的结果对公司的影响有不确定性。
上述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具体情况见2006年7月6日、7月19日《上海证券报》公告。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公司已于2006年7月25日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表决通过了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并于2006年7月31日发布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具体见2006年7月26日、7月31日《上海证券报》公告)。
2、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同意除钟山、富川两县的供电企业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外,其余供电企业从2006年6月30日抄见电量起,各类销售电价统一按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调整广西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价格[2006]190号)规定的全区统一销售电价标准执行。经测算,扣除公司外购电量提价数额后,预计公司2006年将增加毛利约300万元,2007年将增加毛利约1000万元,将对公司的经营产生积极影响。该事项已在2006年7月25日的《上海证券报》上公告。
3、公司控股子公司平乐桂江电力巴江口水电站、昭平桂海电力下福水电站的三台机组已全部并网发电。
4、截止目前,公司已收到梧州冰泉退还国海证券股权转让预付款750万元(剩余350万元尚未退还),尚未收到河池化工(应退还4,680万元)、中恒集团(应退还3,500万元)的退款。公司已向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河池化工、中恒集团还款(详见2006年7月6日《上海证券报》公告)。经过协商并达成一致,公司已与中恒集团签订还款协议书,并撤回对中恒集团的诉讼(详见2006年7月19日《上海证券报》公告)。对河池化工诉讼案预计8月底开庭。
5、公司控股股东贺州市电业公司于2006年6月19日与西班牙伊维尔德罗拉(Iberdrola)公司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书》,贺州市电业公司以4.8元/股的价格将持有的桂东电力11075万股国有股中的4546万股(占桂东电力总股本的29%)出让给西班牙伊维尔德罗拉(Iberdrola)公司,本次转让相关手续正在报批过程中。
6、公司投资人民币1540万元参股成立广西吉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具体见2006年4月28日《上海证券报》公告)。该公司组建工作正在进行。
7、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对2004年及以前年度的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并对2004年及以前年度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进行了调整和更正,同时以公积金弥补调整后2005年年初未分配利润,该事项已经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见2006年3月15日、4月27日《上海证券报》公告)。
8、公司与控股子公司桂江电力、桂海电力共同投资建设昭平至中胜第二回110千伏输电线路(具体见2006年4月8日《上海证券报》公告),目前该工程正在建设中。
9、公司投资建设昭平江口110千伏开关站(具体见2006年4月8日《上海证券报》公告),目前该工程正在建设中。
10、公司将持有的南桂电力35%股权以人民币4325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郁南县供电实业公司(具体见2006年1月5日《上海证券报》公告)。
11、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昭平桂海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实施第四期增资(具体见2005年10月28日《上海证券报》公告),报告期内增资工作已完成。
2006年上半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06年下半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欠方案实施时间表
□适用√不适用
6.6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注:特殊承诺指股权分置改革时作出的除法定承诺之外的其他承诺。
6.7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已于2006年6月26日正式启动股权分置改革程序,6月27日公布股权分置改革方案,7月4日公布沟通协商情况及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7月25日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表决通过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7月31日发布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8月3日正式实施,股改工作已经完成。
未股改公司已承诺股改但未能按时履行的具体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
利润表
2006年1-6月
编制单位: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温昌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温昌伟 会计机构负责人: 苏虹
7.3 报表附注
7.3.1 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7.3.2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
董事长:温昌伟
广西桂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