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中期报告摘要摘自中期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中期报告全文。
1.2 董事钱松申,因无法取得联系,没有出席会议。
1.3 公司中期财务报告未经 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吕小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齐放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华声明:保证中期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3.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不适用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0元人民币。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3 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适用√不适用
5.4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5.5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上年度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6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7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不适用
(1)主营业务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41.76%,主要为油类销售业务增长所致。本报告期,油类销售同比增长了73.29%,出口商品销售同比增长了12.24%。
(2)主营业务成本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44.28%,主要为业务量增长,相应成本增长。同时,由于采购成本增长,主营业务成本增长。
受(1)、(2)影响,主营业务利润同比增长10.27%。
(3)管理费用同比增长169.49%,主要系上年同期加油站联营中止清算。冲回了328.77万元联营返利款。
(4)财务费用同比减少15.40%,主要系本期短期借款减少所致。
受上述因素影响,营业利润同比下降15.50%。
(5)投资收益同比增长56.42%,主要系转让嘉善海越交通建设有限公司51%股份产生的投资收益所致。
(6)补贴收入同比增长28.37%,主要系本期收到嘉善县人民政府财政补贴比上年同期增加。
综合以上因素,利润总额同比增长79.42%。
5.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不适用
5.8.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5.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不适用
5.10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1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2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或置入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鉴于公司公路主营业务的政策环境和经营环境已经发生重大变化,在此情况下,从低等级公路有序退出,有利于公司资源整合,实施企业战略转型的计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转让嘉善海越交通建设有限公司股权及投资款,所得款项暂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可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实现的投资收益也将改善公司2006年度的经营业绩。已全额收到转让款。
6.2 担保事项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6.3 重大关联交易
6.3.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0元。
6.3.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52,024.00元人民币,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余额0元人民币。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与诸暨市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于2005年11月起共同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诉浙江省公路管理局违反2000年4月签订的《关于转让03省道诸暨境内十二都至郑家坞"四自"公路征费权的协议书》,要求其收回03省道诸暨境内十二都至郑家坞"四自"公路征费权并支付违约金及赔偿经济损失,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本案。诉讼截止2006年6月30日,案件仍在审理过程中。
本项诉讼已在200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06年上半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06年下半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欠方案实施时间表
□适用√不适用
6.6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6.7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06年7月24日起停牌并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提示性公告,进入股改程序。时间安排如下:7月28日刊登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和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公告;8月7日刊登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股东沟通协商结果暨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公告,8月8日股票复牌交易,8月17日为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股权登记日,8月28日为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召开日。
未股改公司已承诺股改但未能按时履行的具体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
利润表
2006年1-6月
编制单位: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吕小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彭齐放 会计机构负责人: 杨华
7.3 报表附注
7.3.1 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7.3.2 如果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提供具体说明
1.根据2006年4月24日公司与自然人杨冠芳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公司以1,773.7402万元的价格将原持有的宿迁市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90%股权转让给杨冠芳。截至2006年6月30日,公司尚未收到上述股权转让款,宿迁市万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尚未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公司已按权益法核算,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2.持股比例未达到50%以上的子公司,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原因说明
公司原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合营企业诸暨市海越东海联营越都加油站本期改制设立诸暨市越都石油有限公司,该公司现有注册资本850万元,其中本公司投资425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50%,该公司董事会5名成员中本公司派出3名,对其具有实质性控制权,故将其纳入合并会计报表范围。
3.本期出售股权而减少子公司的情况说明
根据本公司与嘉善县善江公路项目有限责任公司于2006年4月17日签订的《嘉善海越股权、投资款转让协议书》,并经2006年5月26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以21,711万元的价格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嘉善海越交通建设有限公司51%股权连同该公司的债权176,926,187.50元转让给嘉善县善江公路项目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06年5月31日,公司已全额收回上述款项。本公司自2006年5月31日起,不再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嘉善海越交通建设有限公司相关财务数据如下:
项 目 出售日数 上年年末数
流动资产 13,700,826.61 12,518,448.86
固定资产 371,143,908.85 377,644,076.69
流动负债 347,441,195.37 353,774,368.20
项 目 年初至出售日止发生数 上年发生数
主营业务收入 14,332,992.00 31,687,400.00
主营业务利润 4,036,179.47 8,630,501.85
利润总额 1,515,496.62 4,426,502.61
所得税 500,113.88 1,598,694.74
净利润 1,015,382.74 2,827,807.87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 吕小奎
200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