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 2006-08-18 00:00

 

  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中期报告摘要摘自中期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中期报告全文。

  1.2 董事许明景,委托许宝星董事长出席。

  1.3 公司中期财务 报告已经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有强调事项的审计报告,本公司管理层对相关事项已做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1.4 公司负责人许宝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晨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蒋炜声明:保证中期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不适用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不适用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单位:股

  

  3.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不适用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264,909.67元人民币。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3 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适用√不适用

  5.4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5.5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上年度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工业行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83.26%,主要由于有一家控股子公司济南三九益民制药有限公司股权拟出售,本期未合并所致。

  5.6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期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比上年同期下降,主要由于业务结构的变化所致,工业产品毛利率较高,但由于会计报表合并范围的变化,导致公司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下降。

  5.7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不适用

  5.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不适用

  5.8.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5.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不适用

  5.10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1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由于连续两年大额亏损,致使公司的经营环境和财务状况相当恶劣。今年以来在新大股东鼎立建设集团的支持下,公司积极与债权银行沟通,改善银企关系,解决了一部分银行金融风险,使公司的生产经营环境有一定的好转。同时加强企业管理,通过预算控制降低成本和费用开支,提升公司盈利能力,虽然本期仍亏损2531万元,但比上年同期减亏762万元。

  近期公司已开始进行向鼎立建设集团发行股票购买其三家房地产子公司事宜的前期工作。目前公司已与鼎立建设集团签订了定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相关方案也由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该方案在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上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如果本次定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能够成功实施,将改善公司资产质量,优化财务结构,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使公司有望在2006年底扭亏为盈。同时资产置入后,房地产开发业务将成为公司的核心业务,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5.12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如上条所述, 如果本次定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能够成功实施,公司的各项财务指标将得到极大改善,盈利能力增强,公司有望在2006年底扭亏为盈,持续经营能力也将不存在问题。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或置入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6.2 担保事项

  √适用□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6.3 重大关联交易

  6.3.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6.3.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发生额-6,994,595.22元人民币,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资金的余额55,389,439.22元人民币。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上海轮胎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轮胎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0年陆续为公司履行担保义务,分别偿还了银行的到期贷款。2001年4月11日公司与上海胶带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了《债务转移协议书》,将上述债务转移给上海胶带实业有限公司。后由于上海胶带实业尚欠本金及利息计人民币1,220万元长期未付,上海轮胎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随即对上海胶带实业有限公司(第一被告)及本公司(第二被告)提出诉讼,经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调解并出具(2004)沪二中民三(商)初字第185号民事调解书,调解结果为上海胶带实业有限公司及本公司须支付上海轮胎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担保垫款及诉讼费计人民币1,226万元。截至2005年12月31日,公司按估计损失比例对该事项计提预计负债4,280,005.00元。

  2)、中国工商银行南昌县支行

  公司因为上海胶带江西中南橡胶有限公司向工商银行南昌县支行的借款提供担保,而成为第二被告,经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2003)洪民二初字第174号民事判决,判决公司须承担连带责任,偿还银行借款及利息。

  公司不服上述判决,提起上诉,经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04)赣民二终字第29号民事判决书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定上海胶带江西中南橡胶有限公司及本公司应偿还银行1,466万元及利息,本公司承担案件受理费98,190元。

  公司因为上海胶带江西中南橡胶有限公司向工商银行南昌县支行的62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而成为第二被告,于2004年11月22日公司收到法院的应诉通知书。要求承担连带责任。

  截至2005年12月31日,公司按照估计损失比例对上述两个事项计提了预计负债5,785,095.00元。

  3)、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于2004年5月26日向法院提起关于向公司委托贷款,本公司逾期未归还的诉讼。经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并出具(2004)沪二中民三(商)初字第39号民事判决书,判定公司须偿还上海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借款1,000万元,偿付借款利息51,275.00元,并偿付自2004年1月1日起止判决生效日2004年6月25日止的770,430.23元借款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60,900.00元及财产保全费51,410.00元由本公司承担。截至2005年12月31日,公司按与账面负债的差额计提预计负债163,585.00 元。

  4)、中信实业银行常州分行

  公司逾期借款1,800万元未归还,中信实业银行常州分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偿还人民币1,800万元的借款,2005年8月12日收到常州市中级法院的诉状及传票,现已经中止审理。

  5)、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杨浦支行

  公司借款5,000万元逾期未归还,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杨浦支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偿还借款。经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并出具(2004)沪二中民三(商)初字第147号民事判决书,判定:公司须偿还借款本金49,902,462.32元以及本金49,902,462.32元自2004年6月21日起至实际清偿日止的逾期利息597,817.50元(按照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逾期贷款罚息利率计付);公司偿付原告代理律师费20万元;案件受理费262,914.00元,财产保全费253,424.00元,由公司与深圳三九药业有限公司(借款担保人)共同负担。截至2005年12月31日,公司按与账面负债的差额计提预计负债716,338.00元。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06年上半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06年下半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欠方案实施时间表

  √适用□不适用

  

  6.6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注:特殊承诺指股权分置改革时作出的除法定承诺之外的其他承诺。

  6.7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未股改公司已承诺股改但未能按时履行的具体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

  利润表

  2006年1-6月

  编制单位: 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许宝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王晨     会计机构负责人: 蒋炜

  7.3 报表附注

  7.3.1 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7.3.2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未发生重大变化。

  董事长:许宝星

  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8月18日

  股票代码:600614 900907    股票简称:G*ST鼎立 *ST鼎立B    编号:临2006--038

  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五届十五次会议于2006年8月17日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委托1人,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全文及摘要;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9,382.42万元,利润总额为-2,630.63万元,净利润为-2,530.55万元,截至2006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为84,302.62万元,净资产为-3,928.40万元。

  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06年中期出具了有强调事项的审计报告,其强调事项原文如下:“鼎立科技公司本期亏损2,531万元,公司净资产已为负3,928万元,截止2006年6月30日,鼎立科技公司公司营运资金为负47,789万元,资产负债率101.28%,借款余额54,728万元,其中逾期借款35,068万元,鼎立科技公司已在会计报表附注“十一/(七)”中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其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段内容并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本公司管理层在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全文及摘要中对相关事项已作出说明,敬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2、公司备考盈利预测报告。

  在符合编制基准和假设条件下,预测2006年度净利润为1,243.29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为571.09万元;预测2007年度本公司净利润为3,017.08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为3,017.08万元。

  详细内容请查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由深圳大华天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公司《2006、2007年度备考盈利预测的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鼎立科技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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