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 2006-08-18 00:00

 

  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中期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中期报告摘要摘自中期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http:\\www.sse.com.cn。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中期报告全文。

  1.2 独立董事康义先生,因公出差,委托独立董事郭晓川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 表决权。

  董事田树平先生,因公出差,委托董事李满仓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1.3 公司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公司负责人芦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石长存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郝全河声明:保证中期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2.1 基本情况简介

  

  2.2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2.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2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3 国内外会计准则差异

  □适用√不适用

  §3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3.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3.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4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适用√不适用

  §5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5.1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31,756,732.88元人民币。

  5.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3 对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经营业务

  □适用√不适用

  5.4 参股公司经营情况(适用投资收益占净利润10%以上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5.5 主营业务及其结构与上年度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5.6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比上年度提高是由于公司加强内部管理,进一步调整产品结构及铝产品价格上升所致。

  5.7 利润构成与上年度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适用√不适用

  5.8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5.8.1 募集资金运用

  □适用√不适用

  5.8.2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5.9 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适用√不适用

  5.10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1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意见”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5.12 公司管理层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重要事项

  6.1 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6.1.1 收购或置入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2 出售或置出资产

  □适用√不适用

  6.1.3 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适用√不适用

  6.2 担保事项

  □适用√不适用

  6.3 重大关联交易

  6.3.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其中: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31,756,732.88元。

  6.3.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不适用

  6.4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不适用

  6.5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2006年上半年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不适用

  2006年下半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欠方案实施时间表

  □适用√不适用

  6.6 原非流通股东在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做出的特殊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适用√不适用

  6.7 未股改公司的股改工作时间安排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未股改公司已承诺股改但未能按时履行的具体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7 财务报告

  7.1 审计意见

  

  7.2 披露比较式合并及母公司的利润表

  利润表

  2006年1-6月

  编制单位: 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法定代表人:芦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石长存     会计机构负责人: 郝全河

  7.3 报表附注

  7.3.1 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7.3.2 如果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提供具体说明

  2006年1-6月减少合并公司为包头铝业综合铸铝有限公司,合并范围变化的原因为处置了包头铝业综合铸铝有限公司的股权。

  董事长:芦林

  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0472                股票简称:G包铝         编号: 临2006—021

  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06年8月16日上午8: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8月5日以传真方式或亲自送达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7名,独立董事康义先生、董事田树平先生因公出未能出席,已分别书面委托独立董事郭晓川先生、董事李满仓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高管人员、保荐代表人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芦林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全文及摘要》(中期报告全文详见http://www.sse.com.cn),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流动资金的需要,改善负债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公司决定分两期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总金额不超过公司200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40%。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核准机关的意见,组织实施本次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准备工作及其他相关事宜。

  3、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临2006-022号关联交易公告),表决结果为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董事芦林先生、高刘先生执行了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0472      证券简称: G包铝 编号:临2006—022

  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

  为满足公司由于生产规模的扩大对电解槽大修的需求,公司与包头铝厂综合企业公司签署《维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由包头铝厂综合企业公司对公司电解二分厂30台电解槽进行大修。

  ●关联人回避事宜: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对上述事项进行审议表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同意。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对上述事项进行审议表决,关联监事回避表决,非关联监事一致表决同意。

  ●关联交易的影响:

  该关联交易能够满足公司由于生产规模的扩大对电解槽大修的需求,有利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与包头铝厂综合企业公司签署《维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由包头铝厂综合企业公司对公司电解二分厂30台电解槽进行大修。

  由于包头铝厂综合企业公司属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包铝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故该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后,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对上述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芦林先生、高刘先生均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包括3名独立董事)均表决同意。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介绍

  1、关联方:包头铝厂综合企业公司

  公司住所:包头市东河区毛其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苟树清

  注册资本:972万元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百货商业、其他食品、建材、炭素制品、金属材料、回收铝灰、废铝。

  2005年该公司总资产13134万元,净资产2686万元,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194万元,实现净利润165万元(上述数据经审计)。

  2006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16279万元,净资产2731万元,2006年上半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548万元,实现净利润98万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30台135KA电解槽大修。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工程名称:电解二公司电解槽大修;

  2、数量:30台135KA电解槽;

  3、工程造价:暂定900万元,工程竣工后以决算为准;

  4、付款方式:每台电解槽开工后预付10万元工程款,单台电解槽大修竣工验收后,扣其总价的10%为保修款,余款一次付清;

  5、工程期限:一年;

  6、保修期:一年;

  7、本合同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实施。

  本关联交易预计总额约900万元。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公司董事会认为,《关于新增关联交易的议案》中的关联交易能够满足公司由于生产规模的扩大对电解槽大修的需求,有利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康义、郭晓川先生和魏喆妍女士就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和市场化运作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意见;

  5、《维修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特此公告。

  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0472                股票简称:G包铝             编号:临2006—023

  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06年8月18日下午2:3 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法定参会人员应到监事9人,实到监事9人,会议由孔祥忠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与《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通过举手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全文及摘要》(中期报告全文详见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中期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中期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2003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中期报告能够真实、全面的反映公司2006年上半年的生产、经营、管理及财务状况;参与中期报告编制的工作人员能够严格遵守保密规定,没有发现中期报告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关联交易的议案》(内容详见临2006-022号关联交易公告)。表决结果为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经认真审议后认为:新增交易事项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联监事实行了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包头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6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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