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相关代销机构协商决定,从2006年8月18日起,以下代销机构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基金定投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 开通基金定投业务的代销机构为:招商银行、国泰君安证券、招商证券、长城证券。
开通基金转换业务的代销机构为:联合证券、山西证券、长城证券、东北证券、中银国际证券、金元证券
基金定投业务和转换业务适用于本公司以下开放式基金:广发 聚富证券投资基金、广发稳健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广发货币市场基金以及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除前面所述基金,投资人亦可在招商银行网点参加广发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定投业务。
基金定投业务指投资人可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基金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月扣款时间和扣款金额,由销售机构于每月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和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基金转换业务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管理人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的某一基金(包括本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本公司管理的其他基金(包括本基金)的基金份额的行为。
基金定投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的具体业务操作规则,请到本公司直销机构或登陆本公司网站查询《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及其它相关业务公告,投资人可以通过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或020-83936999)或登陆本公司网站(www.gffunds.com.cn)了解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