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股份 编号:临2006—021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为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定向转增6.47股。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A股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8月21日
●复 牌日:2006年8月23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自2006年8月23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福日”,股票代码“600203”保持不变
一、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股东会议暨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暨临时股东大会的现场召开时间为2006年7月31日,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7月27日、7月28日、7月31日,每日9:30-11:30、13:00-15:00。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暨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及定向回购、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参加表决的全体股东的赞成率为98.84%,其中:非流通股股东的赞成率为100%,流通股股东的赞成率为86%。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暨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刊登在2006年8月1日的《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二、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内容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简介
1、执行对价方案的要点
本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为获得其所持有的公司非流通股上市流通权,向公司流通股股东执行对价安排的基本情况为:以公司现有流通股本7,000万股为基数,以截止2006年5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股本4,529万股,流通股股东获得每10股转增6.47股股份,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送4股对价。
2、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1)法定承诺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做出法定最低承诺,履行法定的义务,遵守限售相关规定。
(2)附加承诺
为了进一步保护流通股股东的利益,积极推进股权分置改革及定向回购工作的进行,除法定承诺外,本公司控股股东福日集团附加承诺:
①为促进公司稳定持续发展,在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福日集团将建议福日股份董事会制定包括股权激励在内的长期激励计划,并由公司董事会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实施或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该等长期激励计划。
②若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及定向回购方案未获相关股东会议暨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福日集团承诺,将通过红利抵债、以股抵债、向战略投资者转让所持股份等方式尽快解决占用福日股份资金的问题。
③若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及定向回购方案获得通过,在本公司因实施定向回购减少注册资本而发布债权人公告之日起45日内,如果福日股份的主要债权人提出债权担保要求,福日集团承诺为福日股份的相关债务提供连带担保责任。
④福日集团持有福日股份非流通股18,640万股,其中9,320万股已于2005年9月27日质押给中国进出口银行,该质押可能造成福日集团所持未被质押股份不足以支付定向回购所需股份,为使本次定向回购能够顺利实施,福日集团承诺在本次定向回购实施之前解除支付不足部分股份的质押。
⑤承诺彻底规范福日集团与福日股份之间的正常交易行为,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等价有偿的原则,严格按上市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杜绝资金占用情况的发生。福日集团承诺今后不利用控股股东的决策和控制优势,通过任何方式违规占用福日股份资金,不从事任何损害福日股份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方案实施的内容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内容为:向流通股股东每10股定向转增6.47股。
(三)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三、股权登记日和上市日
1、股权登记日:2006年8月21日
2、对价股份上市日:2006年8月23日,本日股价不计算除权参考价、不设涨跌幅度限制。
四、证券简称变更情况
自2006年8月23日起,公司股票简称改为“G福日”,股票代码“600203”保持不变。
五、股权分置改革实施办法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对象为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股权分置改革实施方案的股票对价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计算机网络,根据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持股数,按比例自动计入帐户。每位股东按送、转股比例计算后不足一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排序向股东依次送一股,直至实际送股总数与本次送股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六、股权结构变动表(单位:股)
注:由于解决控股股东资金占用问题而实施的福日股份定向回购福日集团所持部分股份的定向回购方案在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之后实施,故上述股本结构变化未考虑由于定向回购而导致的股本变动情况。
七、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注:福日集团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除为解决占用福日股份资金而实施定向回购外,至少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前项规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及时履行公告义务,但公告期间无需停止出售股份。
八、其他事项
1、联系办法
联系人:卞志航、王佐、陈旸暄
地址:福州市五一北路169号福日大厦15楼
联系电话:0591-83318998、83315984
传真:0591-83319978
2、实施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后,公司每股净资产、每股收益、股份总数均等财务指标将发生变动,但公司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财务指标均不会因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实施而发生变动。
九、备查文件
1、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及定向回购方案说明书(修订稿);
2、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公告;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之保荐意见书及补充保荐意见书;
4、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及定向回购方案的法律意见书及补充法律意见书;
5、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