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证监会同意豁免中国航空集团公司 要约收购中国国航股票义务的提示性公告
[] 2006-08-18 00:00

 

  证券代码:601111     股票简称:中国国航      编号:临2006-001

  关于中国证监会同意豁免中国航空集团公司

  要约收购中国国航股票义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 “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中国航空集团公司(以下称“中航集团”)在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时承诺,自 本次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的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后,至2006年12月31日,在本公司A股股票市场价格低于发行价格的前提下,其将以不低于当时市场价的价格,按相关监管要求在二级市场上增持股票,直至恢复到发行价格为止,累计增持量不超过6亿股的A股股票(以下称“本次股份增持”)。就本次股份增持,中航集团于2006年8月17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豁免中国航空集团公司要约收购“中国国航”股票义务的批复》(证监公司字[2006]172号),中国证监会同意豁免中航集团因拟增持中国国航不超过6亿股股份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零六年八月十八日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

 


 

上海证券报版面查询
 



电子版全文检索入口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