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所一招斩断“乌龙指”
[□本报记者 王璐] 2006-08-19 00:00

 

  创新交易机制见成效

  □本报记者 王璐

  

  上海证券交易所自8月7日实施市价订单、申报价格控制和证券交易公开信息三项创新交易机制以来,已有一周多时间。经上证所相关统计结果显示,新机制实施后,市场效率比平均市场效率高66%,市场的透明度得到增强。同时,由于实施申报价格控制,从源头上防止了“乌龙指”现象。

  两法修订为市场创新拓宽了空间,股权改革政策为市场创新提供了动力。上证所抓紧大好机遇促进市场发 展,对一系列的交易机制进行创新,以求适应市场的发展需要。首期推出市价订单、申报价格控制和证券交易公开信息等三项交易机制创新,并且在2006版《交易规则》中以文字形式规定下来。

  三项新机制自8月7日起顺利实施,且效果良好。据上证所相关统计资料显示,首先,市价订单极大地提高了市场的成交效率。市价订单实施一周以来,交易主机共收到6281笔市价申报,其中五档成交即时撤销订单委托共4474笔(委买2176笔,委卖2298笔)、五档成交即时转限价订单委托共1807笔(委买705笔,委卖1102笔)。市价订单的成交委托比为1.917,远远高于市场的平均水平1.158,市价订单的市场效率比平均市场效率高66%。

  其次,交易公开信息提高了市场的透明度。据了解,上证所主要从三个方面完善证券交易公开信息制度,以增强市场的透明度。第一,扩大交易公开信息披露的程度:公开信息的筛选指标由一个增至三个,原来只根据收盘价格涨跌幅指标来选择公开交易信息的证券,现在增加了收盘价格偏离值指标、价格振幅指标、换手率指标等三个指标。第二,扩大交易公开信息披露的时间深度:证券交易公开信息由单日指标扩展至多日指标,原来只有单日收盘价涨跌幅的筛选指标,现增加了三日内的收盘涨跌幅累积偏离值指标和三日内累积换手率指标。第三,提高了交易公开信息的准确性:相关营业部的公开信息披露原来不区分买卖方向,现根据买入和卖出方向分别披露。

  此外,申报价格控制从源头上防止“乌龙指”现象。对于无价格涨跌幅控制的股票、债券和封闭式基金,上证所在集合竞价阶段和连续竞价阶段对投资者的申报价格进行一定的控制,从源头上防止类似东京证券交易所“乌龙指”现象的发生。其中集合竞价期间,无价格涨跌幅股票和封闭式基金的申报价格限制由上限不超过前收盘的1100%,下限不超过前收盘的50%,收窄至上限不超过前收盘的200%,下限不超过前收盘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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